增强语言规范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桂林师专语言文字工作自评报告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由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由桂林市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前身是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创建于1938年,迄今已有67年的历史。学校设有两个校区。信义校区地处桂林中心,东依榕湖,北靠西山公园;甲山校区位于桂林市西边,坐落于美丽的桃花江畔。学校现有政治与社会学、中文、教育与管理学、外语、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物理与信息技术、化学与工程技术、美术、音乐等9个系,大专专业25个,本科专业2个。学生来自全区各地和湖南、河南、江西、黑龙江等省,现有专科生6000多人,本科生300多人,教职工500多人,在桂林市教育事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迎接自治区语委和桂林市语委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我校成立了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迎接广西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根据《桂林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评,现将我校多年来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汇报如下。
语言文字手抄报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一)强领导,组织机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
字”,我校作为培养教师的教育基地,历来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1998年3月,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1998年至2001年,学校经历了与桂林市教育学院、桂林市师范学校两轮合并,于 2002年6月,调整成立以党委书记陆文戈为主任,欧阳礼副校长为副主任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在各系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系部的语言文字工作。各班级设立语言文字督察小组和督察员,负责组织班级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由此形成三级工作管理机制和覆盖全校的推普网络,做到层层有领导分管,处处有部门负责,事事有专人落实,保障了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使语言文字工作成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经常化、制度化活动常抓不懈。根据国家语委和自治区教委有关指示精神,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管理细则,组织贯彻落实。由于加强了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健全,责任落实,所以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
的方针政策,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都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规章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根据行政工作管理规程和学校实际,学校制定完善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若干规定》《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
程》《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条例》《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设综合素质选修课的规定》《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励条例》《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实施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对师生在常规管理、教学评估、评先奖励、校园语言文字的使用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比如,学校制定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明确规定“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加3分”;《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通过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普通话口语教学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中的83分,其他专业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师范专业学生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中文系学生应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专业学生要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把教师、干部、职工的普通话水平考核成绩记入业务档案、纳入履职考评、年度评优,把学生普通话水平的考核与学籍管理挂钩,列为综合能力评判的必要条件。同时,明确规定了各系部和班级的推普组织机构的职责。各系部班级也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推普制度,制定了具体的推普办法,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以及推普工作纳入了人文素质教育工程。随着推普工作的深入,学校的推普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逐渐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
二.在语言文字工作中做到“三纳入一渗透”
学校认真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的规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国家人文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
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标准,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一)抓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以多种形式提高师生普通话水平和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1.坚持在全校范围开设《普通话训练和教师口语训练》《硬笔书法》等课程,将推广普通话和书写规范汉字纳入教育教学要求。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是人民教师应有的素质,是我校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内容。《普通话和教师口语训练》《硬笔书法》作为教师职业技能的必修课程均在一年级开设,每周2学时,分别授课1学期。每门课程都制定了严格的考核要求,成绩不合格不许毕业。课程贯彻实践性教学原则,采用精讲多练、以测促练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动口动手能力。各系在学校统一开设此课程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训练,巩固提高学习效果。如成立书法协会和演讲社团、增加普通话朗读早读课、普通话水平和书写水平达不到相应水平者不能参加实习等,从而保证学生三年在校学习期间坚持学说普通话,练写规范字,不断提高语言文字水平。
2.将普通话学习列入学生素质教育课程。我校学生来自全区各地,民族包括汉、壮、苗、瑶等,方言明显,方音浓重。2000年开始,我校将普通话学习列入学生素质教育课程,并根据学生特点和要求,为
学习普通话有困难的学生开设了多期“普通话与方音辨正”强化训练班,按壮方言、粤方言、桂柳方言、湘方言特点分班进行辅导,利用双休日对方音浓重的学生进行普通话强化训练,有效提高了学生普通话水平。
3.坚持在全校所有专业开设《大学语文》,切实将语言文字方针和规范化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并付诸于教学实践,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实际语文运用能力和水平。
(二)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校教学评估体系。我校把各系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的情况、学生参加学校比赛的成绩作为考核各系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年举行中青年教师优质课比赛,把教师的普通话表达水平和板书的规范字使用情况作为评分标准之一,占总分的百分之十,从而使学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成为师生的自觉行动,有效推动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学校的日常工作相结合。学校规定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讲课、开会、宣传、工作交往必须使用普通话,师生交谈、学生在教室和宿舍也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每学期都组织人员对校园墙报、通知、标语、海报的用字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的用字用语加以纠正。各班级督察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本班普通话和规范字的使用情况。学校有300多名普通话水平较高的同学担任了推广普通话宣传员,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融会到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之中,落实到学校的
各个角落,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
三、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环境
我校十分重视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在长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中,切实把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法》,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广大师生的人文素质培养、教育教学的管理有机融合,在创设良好的宣传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环境
1.在信义、甲山校区分别树立了2块彩鲜明的永久性大型广告宣传标语牌。在主教学楼的大厅、办公楼的楼道、办公室以及校园其他主要的公共场所设立了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和校园文明相协调的永久性的宣传标语、标牌,强化了宣传氛围。
2.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新时期国家的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通过张贴宣传画等宣传形式,起到了提高和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的作用。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语言文字活动
1.结合师范院校办学特点,在各种比赛中融入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多年来,学校一直坚持组织师生开展各种与语言文字相关的比赛活动,如: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三笔字比赛、手抄报比赛、黑板报比赛等。在这些活动中,普通话的标准程度,汉字书写的规范程度,在评分中占有十分的重要的比例。各种比赛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学生深切感受到祖国语言文字的优美,更使学生领悟到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重要意义,有效地推动了师生学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积极性。
2.利用高校教师的专业优势,举办学术讲座。自1998年学校邀请原自治区语委办副主任凌伯秋同志到我校作学术报告以来,我校每年都要举办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专题讲座1至2次,由专业教师宣讲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这些讲座不仅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而且能站在学科前沿,从专业角度进行讲授,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例如张桂权老师的《语言文字与计算机网络》、梁卡琳老师的《广西人学说普通话难点突破》、罗洁清老师的《手机短信语言的精华与糟粕》、谢光辉老师的《汉语言文字的美学意蕴》等,极大地引发了学生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浓厚兴趣,为校园营造了良好的“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的学习环境。
3.借助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每年5月,是我校开展的“‘榕湖之春’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的时间。在艺术节上,学生工作
处、校团委、各系部和有关学生社团都要举行多种形式的与语言文字有关的活动,例如主持人大赛、教
师形象设计比赛、书法比赛等。各系的专场文艺演出都有包括有语言文字方面的内容。例如中文系每年都举办小品和话剧演出专场,教师自编自演的小品《普通话与方言》至今仍让人们回味无穷。这些活动既活跃了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也提高了学生的语言文化素养。
(三)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实践中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从1999年9月第一个“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始,我校每年都有计划、有组织地广泛开展推普活动。我们不仅把区语委制作的推广普通话台历和有关宣传材料及时分发到各教学系部和各行政办公室,还印制了学校《语言文字学习手册》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每到推普周来临之际,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都要及时召开会议,将推普周工作布置到个部门,各系部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系部工作计划。学校还通过班级、团委、学生会、文学社、书法协会出版宣传专栏,排演文艺节目,举办推普讲座,大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的良好氛围。2003年,在第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中,我校积极参加自治区语委办组织的征文活动,共征集到了稿件36篇,漫画故事1篇,英语系黄菊同学的《我学普通话》被选中发表在《语言文字周报》广西推普特刊上。2004年,在桂林市组织的第七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中我校参加舞蹈演出和板报展示均获评比一等奖。2005年,全国第八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举办了首届青年普通话演讲大赛,我校获广西赛区优秀组织奖。薛丰老师代表广西赴京参加总决赛,获全国青年教师二等奖;音乐系学生卢婧代表桂林市赴京参加总决赛,获全国大学生三等奖。目前,我校有450多名学生正在积极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四)通过广西语言文字网和校园信息网向社会广泛宣传。在广西语言文字网和校园信息网的协助下,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各种活动的信息、消息等已经发布在校园信息网上,正不断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促使形成我校社会语言文字宣传环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
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的语言文字师资队伍,是搞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我校非常重视语言文字师资队伍建设,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参加业务培训。从1997年开始,我校陆续选送了3名骨干教师到北京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都取得了一级乙等的优异成绩。其中两人获国家级测试员资格。此后,我们不断选派骨干教师参加省测试员培训班学习,有9人取得省级测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