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委员职责
一、党委书记职责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职责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联系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起草组织工作文件,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安排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3、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负责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及党组织统计、党费收缴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具体工作;
    5、负责对各支部进行组织工作指导。
四、宣传委员职责
1、拟写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党委会议记录;
    2、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党员宣传教育工作。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4、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对支部宣传工作进行指导。
五、学习委员职责
    1、提出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了解掌握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考勤考核;
    3、组织学习辅导活动,对各党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
    4、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研究。
六、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提出党委纪检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
    3、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局纪检组、监察室或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
5、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6、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纪律方面的考察工作。
七、众委员职责
1、提出众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组织委员的职责2、经常了解众对党的工作、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维护众的正当权益;
3、牵头组织帮扶工作;
4、帮助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八、文体、生活委员职责
1、提出文体活动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经常了解局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党员文体活动的开展工作;
    4、加强机关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