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笔从戎铸长城  强军兴国担大任 
---2016年征兵宣传提纲
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经历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服务人民的高尚行为。希望广大适龄青年树立远大志向,不负光荣使命,积极响应祖国召唤,自觉履行兵役义务,踊跃到绿军营中施展聪明才智,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国的基本兵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一个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应征服现役或者服预备役,履行自己应尽的兵役义务。公民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叫服现役;编入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或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叫服预备役。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为列兵,第2年称为上等兵,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选改为士官。下士、中士称为初
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上士、四级军士长称为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三级军士长以上称为高级士官,可以服役14年以上。
2016年征兵对象和基本条件
对象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
年龄条件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征兵宣传标语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政治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身体条件。按照新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标准体重kg =(身高cm-110),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矫正度数不超过600度,条件兵另行规定。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
男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一)网上报名。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v)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兵役登记;有应征意向的适龄青年,可在兵役登记的同时参加网上应征报名,最晚应于8月5日前进行网上应征报名。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网上登记报名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还需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高校、企业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三)预征管理。基层武装部在适龄青年现场确认时进行初审初检,择优推荐预征对象,加强平时预征管理,做好征兵准备。大学生在毕业离校或放假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兵役机关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将由兵役机关提前确定为预定新兵,并签订入伍协议。
(四)体检和政治考核。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将通知应征青年在规定时间内赴指定医院参加封闭式体检。体检合格后,县级征兵办网上确定政治考核对象,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组织政治考核,基层武装部、派出所等将组织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张榜公示。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
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六)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征兵办正式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家长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家庭优待等手续。申请学费资助的大学生,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印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女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5日前,应征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v)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系统将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成绩自动排序,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
(二)初审初检。8月6日起,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持此表参加实地应征。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还要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三)体格检查。8月中旬起,各市(州)征办在本地区设立封闭式体检站,据从网上下载
打印的《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统一组织体格检查。应征女青年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四)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各市(州)征办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按《成都军区女兵征集综合素质考评试行办法》实行量化打分,现场公布得分。
(五)政治考核。8月下旬起,各县(市、区)征办会同同级公安部门、教育等部门,做好政治考核工作,相关基层单位组织走访调查。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学生同时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六)审定新兵。9月上旬,各市(州)征办按照省征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召开集体定兵会,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并同时在省、市、县征办营院外醒目处张榜公示。对举报和反映确有问题的,取消入伍资格,由后续合格的女青年依次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