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在离职证明上体现不利于劳动者的内容,这么做,即显得单位格局不够,也触犯了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开具离职证明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解读
⽤⼈单位给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时,可以呈现哪些内容,法律上做出了明确的范围限制。(附相关法条)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单位出具的解除、终⽌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的⽇期、⼯作岗位、在本单位的⼯作年限。
即使在劳动者要求的前提下,单位也只能客观的在离职证明上注明解除原因。(附相关法条)
《关于实⾏劳动合同制度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或解除的⽇期、所担任的⼯作。如果劳动者要求,⽤⼈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通常劳动者是为了体现“由于单位原因导致离职”,以便领取失业⾦,才会要求在离职证明上注明离职原因;否则,⽆论离职证明上写的离职原因是否对劳动者有利,劳动者都有权要求单位删除离职原因,重新开具新离职证明。
关于劳动者⼯作态度、道德品质、能⼒不济等不利内容,就更不能写了,这些都是具有极强主观性的不利内容,劳动者举着这样⼀份离职证明,也就基本告别职业⽣涯了,所以法律是不允许这么做的。
单位开具不合法离职证明会产⽣的法律风险
⾏政处罚风险:单位不给劳动者出具或是出具不合法离职证明,劳动⾏政部门会责令其改正;根据各地⾏政部门的规章条例,还可能⾯临。
离职证明书赔偿员⼯损失:单位未按法律规定给劳动者开离职证明,导致劳动者⽆法继续就业,损失由单位承担。
合法离职证明范本
其实要写⼀份合法的离职证明很简单,⽆需太多内容和条款,只需表述清楚劳动者在职时间、任职岗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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