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汇总表1、学术论文发表情况
2、科研成果(专著、专利、学术获奖等,同类型成果排在一起)
3、获奖情况
填写须知:
一、材料中涉及申请人的所有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其他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均以在我校攻读学位期间获得且第一完成单
位为深圳大学的为准;为公平起见,所有成果为申请人在深圳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的成果(硕士生应统计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果,博士生应统计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成果),成果认定仅可追溯至以当前身份前一次参评研究生奖学金之日。
二、研究生参评奖学金的所有成果认定的截止时间为当年 8 月 31 日。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中要求的各项内容,不应有漏项(可填“无”);此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须与奖学金申请系统中的内容保
持一致,如发现有不真实或不正确等情况,取消申请人的评选资格,院系不进行递补。
奖学金申请表
四、提交材料的具体说明
★发表成果
(一)所有论文被SCI/SSCI(理工/文科)、EI(理工)、ISTP/ISSHP(理工/文科)、CSCD/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理工/文科)等收录的,只计入确实已经被收录且可以检索到的论文(需提供由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二)SCI检索论文的分区及影响因子以中科院JCR分区最新一期为准,SSCI检索论文的分区及影响因子以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ISI的JCR最新分区为准(其中由于计算机学科的自身特点,计算机软件学院参照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论文标准执行);(三)被SCI、EI等同时收录时,只能记入其中一项(申请人自行选择),当会议论文被期刊或书籍收入时,可记入其中一项,不被收入则记入“其它”类;转载文章不能重复计算,严禁一稿多算;
(四)国内核心刊物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收录的期刊;以上核心期刊如有变动,以入学时的版本以及其后的修订版本作为核查依据;所有已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都必须提供相应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该文首页的复印件(申请人作者姓名下用红笔标注);
(五)申请人应保证申请表中论文发表统计的数据和支撑材料中的发表论文清单保持一致;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不一致所引起的后果(取消资格等)。
★科研成果
(一)专利、专著:只记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和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专利、专著;所有获奖、专利等成果和成绩须有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专利必须有授权专利证书,处于公开期的专利需要提供专利网站检索证明,刚申请专利不计;
(二)参加国家或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并为主要完成人,需注明是第几完成人。
申请人郑重声明:
以上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我已经仔细阅读并了解了填表要求。以下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无虚报或捏造的事实和数据,论文不存在一稿多投、抄袭他人成果等学术道德问题,我对申请表和所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我提交的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可以公示。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