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制定出台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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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近日,集团公司党组印发了《中国石化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是集团公司党组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力以赴打好中国石化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升级攻坚战的背景下,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务虚会议 《暂行办法》共12个部分,包括总则、资格条件、选用程序、动议、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工作纪律和监督、附则等,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作出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定,构成了一个内容完整、流程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链条。
《暂行办法》要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合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注重实绩,民主集中制,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和员工认可相结合等八条原则,回答和解决了“从哪里选人”“选什么样的人”“依据什么选人”“怎么选人”等问题。
《暂行办法》强调,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必须坚持政治清醒、信念坚定,敢于负责、勇于担
当,本领过硬、业绩突出,遵规守纪、从业清廉,求真务实、作风优良等5个基本条件,同时从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文化程度、工作实绩等方面,明确了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任职资格。这是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在中国石化的具体化,突出了石化企业特,遵循了干部成长规律。
《暂行办法》明确,组织选拔领导人员必须履行动议、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职等程序。将动议这一实际存在的环节明确纳入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凸显了党组织对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为加强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供了依据。同时,认真总结近年来全系统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经验做法,对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环节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暂行办法》强调,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二不准”工作纪律,坚决防止领导人员“带病提拔”现象。必须加大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专项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在领导人员提名、推荐、考察过程中,因失真失实失察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在选人用人决策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集团公司党组还将陆续出台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后备干部管理、年轻干部培养选
拔、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健全完善一整套系统完备、有效管用、简便易行,具有鲜明中国石化特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任轩)
中国石化召开改革管理务虚会
10月8日至9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京召开改革管理务虚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王玉普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选择好突破口和切入点,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定不移深化国企改革,努力打造中国石化可持续发展新优势。
集团公司领导戴厚良、王志刚、徐槟、刘运、张海潮、焦方正、马永生出席。
会上,总师级领导和总部机关有关部门、部分专业公司负责人就“十三五”时期及未来更长一段时间公司如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等做了发言,大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王玉普等集团公司领导不时插话,研讨气氛热烈。
王玉普说,深化改革,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企业的明确要求,又是中国石化未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适应经济发
展新常态,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进中国石化深化改革“瘦身健体”,需要啃的都是“硬骨头”,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强化改革担当,努力开拓进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王玉普说,深化改革首先要解决思想观念问题,要彻底丢掉“三个幻想”,自觉克服“三个认识不到位”“三个习惯于”,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真正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要通过有效的形势任务教育和宣传引导,让干部员工认识到改革有阵痛、但不改革就是长痛的道理,认识到只有真改革才是对干部员工真负责的道理,引导大家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齐心协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王玉普说,国企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的根本目的还是发展生产力,不能为改革而改革,要蹄疾而步稳,特别要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体制机制新优势,更好地释放改革对促进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改革涉及利益调整,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和力度,既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改革,又确保企业稳定、大局稳定,这是对各级领导班子改革创新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考验。任何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干部员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要站稳
众立场,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维护好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王玉普强调,改革进入攻坚啃硬阶段,各项改革相互关联、齐头并进,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前所未有,必须上下互动、合力推进。总部要加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平稳推进、可控运行;各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工作,在各项改革中发挥好牵头或配合作用,做好细化落实、政策研究、沟通协调、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和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胸怀全局,站在中国石化一体化发展的高度谋划改革,坚决克服本位主义,切实提高改革行动能力,务求取得实效。(记者宁彬)
国资委财政部印发完善央企功能分类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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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按照企业的功能和业务特点确定了差异化的考核导向和内容。按照《方案》,对中央企业将分为3类实施考核:
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价值创造水平。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及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的考核。
对公益类中央企业,以支持企业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特殊事项管理清单制度,将企业承担的对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列入管理清单,作为考核指标确定和结果核定的重要参考依据。管理清单结合企业所处行业和功能分类,针对企业承担的特殊事项范围和内容,从保障国家安全、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施“走出去”重大战略项目等方面作了具体表述。(郭资)
中国石化“碧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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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中国石化能源管理与环境保护部获悉,7月底,中国石化“碧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2013年7月30日,在联合国全球契约中国网络主办的“生态文明·美丽家园”关注气候中国峰会上,中国石化宣布实施“碧水蓝天”环保计划。这是中国石化发展史上规模最大的环保治理行动,也是迄今为止中央企业中一次性投入最密集、涉及范围最广的环保专项治理行动。三年中,中国石化共实施环保治理项目870个,累计投入资金209.2亿元。这项环保计划突出三个重点:推进污染物减排与达标排放;提升作业场所及企业周边环境质量,主要包括油气回收、异味治理、无组织排放源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与控制、噪声治理等;积极治理环保隐患,主要包括环境风险防控、地下水污染防控、废渣处理、生态保护及固废处置中心建设等。为期三年的“碧水蓝天”行动在还清企业大量环保历史欠账的同时,预计新增削减能力为COD(化学需氧量)3400吨/年,氨氮4900吨/年,二氧化硫42000吨/年,氮氧化物71000吨/年,VOCs(挥发性有机物)25000吨/年。《“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的34个废水和36个废气治理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记者刘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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