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规定
为加强文件的可操作性,使文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的 进工作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公司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 员应在本规定的规范下做好相应的文件管理工作,并对文件的要求事项 切实执行。
二、本制度所称的公司文件既包括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公文,也包 公司自有文件。
其中来自政府部门行政公文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公告、通告、 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答复、会议记要等。
公司自有文件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各种执照、注册资料、 认证资料、操作规程、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 的公司文件、 在公司日常运行和经营过程中发布的通知、 通报和决定、 划总结、会议记要等及其他有关公司事项的文件。
三、司所运行的文件格式应依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1999) (见附件一)予以规范。
、文件办理:
(一)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指办公室对收到文件的处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
1 、文人员收到文件后,应当在对方“文件发放登记表”签字

(1)、清点实收文件,与对方的投递单或者送文簿核对,查看是否 相符,包装和封口是否坚固,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如发现错投应当及 退回,不得转投。
(2)、收到需要保密的文件后,必须在办公室存放并专人保管
(3)、
2、文件签收无误后, 收文人员应当在 《来文登记表》  (见附件 2)
上进行登。 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收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
3、对各部门自行制定,需要上报公司办理并拟正式运行发生效
的文件,办公室应当对其合法性、规
来文浮现以下情况的,办公室应予退回
(1)、不应当由本部门制定、办理的
(2)、与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
(3)、文种使用不当,违反行文规则的。
4、公司领导对呈请批示的文件应当做出明确的批示。对有具体请
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
5、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文件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委。 紧急文件应当按时限要求优先办理,确有艰难的,应当及时向交办的 门说明。
6、经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办公室要负责督查催办。紧急文件应 当跟踪督查催办,重要文件应当重点督查催办,普通文件应当定期督查 催办。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原因和办理进 情况。
7、收文办理流程图:


审核
存档

(二)、发文办理
1、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文件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 签发、核、用印、登记、分发、存档等程序。
2发文应当确有必要, 注重效用。 部门内设机构及个人不得对外正 式行文
3、拟稿人根据客观情况和文件处理的有关规定拟制文件标题、
文、附件等
稿文件应做到: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情况确实,观点准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字词规范, 条例清晰。
(3)、文件格式应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 GB/T 9704-1999)办公室规章制度
4文件的审批范围、原则及流程:
件审批范围:
(1)、部门日常事务性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领导签
(2)、暂时性通知,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3)、其他文件,均由总经理审核,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