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准则8篇
   
公司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1】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 —— 12:00
    下午14:30 —— 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公司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准则【篇2】
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