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意向协议书
就业意向协议书
篇一: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招录毕业生过程中就有关事宜所作的约定。
二、乙方应具备的条件及相关处理办法:
1、凡属应聘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省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及昆明、红河、大理、曲靖四个分公司州市所在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乙方,下同),在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到以上四个分公司所属县分公司及其他州市分公司工作的必须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公司不予录用。
2、乙方与甲方先签订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如对工作不满意,也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报到后服从甲方安排的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
三、三方就业协议签定时间:
乙方最迟于201x年 3 月 31 日前与甲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以邮戳时间为准),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在收到乙方就业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甲方盖章后的三方就业协议反馈给乙方。
四、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肆仟(¥4000.00)元:
1、乙方在离校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甲方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录用条件的乙方报到。
五、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意向合同 篇二:就业意向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报到时未取得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乙方报到时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3.甲方被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在签约时所介绍和提供的`信息严重失实;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中的有关条款或解除协议。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乙方到甲方报到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六、本意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篇三:就业意向协议书
甲方: 云南同丰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就业意向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门____岗位工作,乙方须根据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
2.甲方根据需要应对乙方进行相关的培训,如乙方培训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关的经济处罚、职务调整直至辞退。
3.甲方应依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保障。
4.若乙方违反此协议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本就业协议终止日前,带上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和学校发放的正式“大学生就业推荐表” “就业协议书”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保证报到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协议。
三、违约责任:
鉴于甲方在招聘过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人力资源计划未能按
期落实导致的管理成本增加和生产经营损失,同时也考虑到乙方在选择就业单位的机会成本风险,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约,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200 元:
1、乙方在离校前要求与甲方解除已签订的就业协议;
2、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到甲方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乙方就业。
四、协议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有效期:_201x__年_1_月_1__日至_201x_年_12__月__31_日止。
3.甲乙双方如需对本协议进行补充,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手印):
(盖章) 身份照号码: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