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
账务
第一部分: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
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说明
一、村民委员会财务收入类会计科目核算说明及账务处理1.〃补助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当年度取得的基本运转经费收入以及其他各类补助收入。为了反映村民委员会补助收入来源情况,设置"财政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和"其他补助收入"四个二级会计科目。
(1)"财政补助收入"核算财政基本运转补助收入,收到基本运转经费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区财政补助收
镇财政补助收入
(2)"集体补助收入"核算镇、村级集体补助资金,包括从经济合作社取得的集体股分红,收到补助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集体补助收入——XX资金
(3)”专项补助收入"核算各级、各部门专项管理的资金收入。收到专项补助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收入——XX资金
(4)”其他补助收入"核算除上述资金外的其他补助收入。收到此类补助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补助收入——其他补助收入——以奖代补收入
——困难村补助收入
一一村干部业绩奖励及特殊奖励
——其他
镇政府给予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运转配套的补助收入,列入"补助收入——其他补助收入——其他"科目核算。
2."其他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当年度发生的除"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发生其他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
—捐赠收入
——其他
二、村民委员会部分支出类会计科目核算说明及账务处理1."管理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如村干部报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交通费、公务接待费、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等。村民委员会应按管理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村民委员会因管理活动发生差旅费、培训费、会务费等费用时,应附相关文件或通知等资料。
为了反映村民委员会差旅费和交通费支出,设置"差旅费"和“交通费"两个二级会计科目。
(1)"管理费用一一差旅费"科目。本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员临时到办公地以外的地区公务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包括街镇发文的外出公务活动发生的交通补贴)。
管理人员临时到上海以外的地区公务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时(包括到本街镇以外公务活动发生的交通补贴,附相关通知):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
(2)〃管理费用一一交通费〃科目。本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员的车贴及村定额包干交通费。
村民委员会管理人员的车贴及村定额包干交通费发生时,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交通费——村干部车贴
——村定额包干的交通费
贷:银行存款
2.〃公益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维护支出、教育、医疗卫生、计生等公共福利支出。
原〃公益支出一一公益设施建设支出〃科目,根据〃上海市2018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科目”的设置要求,不再设置科目,相关公益设施建设费用支出发生时,账务处理如下:
农村经济合作社①按实际使用的资金:
借:在建工程——公益设施建设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公益设施建设支出
③最终不形成固定资产的:
借:公益支出——其他——公益设施建设支出
贷:在建工程——公益设施建设支出
3."其他支出"科目。本科目核算核算除管理费用、公益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如其他人员报酬、误工补贴等。
(1)"其他支出一一非管理人员报酬"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的工作报酬及各类补贴。如村民委员会因某专项业务临时支出的人员补贴,应列支在项目支出中。
(2)"其他支出一一误工补贴"科目,核算村民委员会召开各种会议(包括村民代表会议、村小组长会议、党员会议等),发放给村民的误工补贴。
三、村民委员会收益分配账务处理
村民委员会当年度有收益时,应当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按15%的比例提取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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