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供销合作社建设与运营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村级供销合作社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建设原则、建设条件、建设模式和流程、合作方式、组织形式、运营管理、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农村经济合作社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村级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与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资本、协议等合作形式,以共同出资为主要方式组建的、按章程开展生产生活经营活动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的,以
产业共建和项目发展为载体,在行政村构建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简称村级社。
4 建设原则
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a)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结合地方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品特,进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村级社建设;
b)农民主体,规范发展。在入社比例、股权设置上体现农民主体,在治理结构、民主管理上体
现农民参与,在成员权益、收益分配上体现农民受益,在建设形式、发展路径上尊重基层首
创精神,将村级社办成农民广泛参与、自主经营管理、服务功能完备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c)搞活经营,防范风险。准确定位村级社的经营服务范围,科学设定市场化经营模式,切实加
强管理监督,防范经营风险,形成长效的利益分享机制,稳定收益预期;
d)利益共享,促进共富。根据经营需要,通过创业创新,搭建经营平台,开展综合性、便利化
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通过“农业订单”、协议收购等方式向农村村民、种养殖
户收购农林产品,丰富产品来源,促进增产增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
5 建设条件
组建村级供销合作社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条件:
a)所在乡镇(街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农业农村改革
统筹谋划、部署推进;
b)辐射半径3 km内居民1 000人以上。
c)正在推进或已经完成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村集体经济产权清晰;
d)具备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强,合作项目市场前景好;
e)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较为强烈的合作意愿。
6 建设模式和流程
建社模式
村级供销合作社的建设模式包括且不限于以下三种形式:
a)“供销资本(资产)+村集体资本(资产)”模式。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具有一定资产资源,
但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村集体共同出资组建市场经营主体,双方形成资本合作关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b)“供销资本(资产)+农村实体”模式。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具有发展前景的专业合作社等
农村实体共同出资组建市场经营主体,双方形成资本合作关系,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c)“供销品牌+涉农主体”模式。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农村已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经营状况良好
的涉农主体签订开放办社协议,形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合作关系,基于合作协议开展经营活动。
注1:农村实体主要指合作社、公司、其他企业、农村村民等。
注2:涉农主体主要指合作社、公司、其他企业。
建社流程
建设村级社遵循以下流程:
a)具有合作建社意愿的合作方向县供销联社书面提出建设村级社申请;
b)县供销联社对申请方进行资格审查,并开展可行性、必要性市场调查和论证;
c)符合条件的由调查人员进行合作谈判,形成合作方案和协议,报县供销联社审批;
d)签订合作协议,开展章程制定、登记注册等建社工作。
7 合作方式
资本合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以供销集体资金或资产评估作价出资,35%≤占股比例<50%;村集体、农村实体等合作方以资金或资产、资源评估作价出资。
协议合作
各级供销合作社以供销合作社品牌授权使用、营销渠道网络拓展、涉农项目扶助等方式合作,不进行资金资产投入,不参与经营管理、利润分配。
8 组织形式
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经理等权力、决策、监督、执行机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体系。
合作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建立规范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组织体系。
其他企业形式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相应的组织结构。
9 运营管理
基本要求
9.1.1 承认并遵守基层供销合作社章程,作为成员社加入县级联合社,并接受县联社的监督、管理、考核。
9.1.2 经营服务范围应至少包括以下一项内容:
a)农资供应;
b)日用消费品供应;
c)农产品生产加工购销服务;
d)农产品展示展销;
e)农旅融合;
f)农村电子商务;
g)农业社会化服务;
h)社区综合服务;
i)其他涉农项目。
9.1.3 吸纳农村村民、种养殖户、农村经营户加入村级社。
9.1.4 办公和经营场所、对外宣传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文字及图案标识,悬挂“县XX村供销合作社”牌子,对外可以以“县XX村供销合作社”名义开展活动。
制度建设
村级社应建立以下制度:
a)民主管理决策制度。按照章程,完善村级基层社“三会”制度,定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
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并执行议事规则和程序,保障社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权利;
b)监督管理制度。实行社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社员和社会监督。建立上级联合社工作
督导机制;
c)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基层社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内部经济核算,规范村
级社与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农民增收、村集体受益、供销社发展。
日常运营
村级社的运营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村级社独立经营,各级供销合作社不干涉公司日常管理(包括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管理),
不承担债务,通过委派董事、监事按照《公司法》、《参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参与公司相关管理;
b)村级社通过运营村集体投入的资产资源,开展种养殖业、经营权流转等方式增加收入,壮大
村集体收入;
c)村级社应加强经营网络拓展,鼓励村级社强化数字化应用,开展数字化经营,大力发展数字
经济、网络经济;
d)村级社加强分散农户和市场主体的组合,通过与县、乡镇农合联、农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
农业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合作关系,统一承担政府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化服务;
e)各级供销系统应为基层社发展提供要素倾斜,在项目安排、人才支持、资金政策争取、培训
推广、品牌使用、销售渠道上优先提供支持;对新组建的村级社提供一定年限的扶持期,扶持期内各级供销社的投入不收取回报。
11  党建管理
村级社党的建设应遵循以下要求:
a)条件具备时村级社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经批准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b)设有党组织的村级社应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村级社的党组织在重大决策、选人用
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c)村级社应将党建工作纳入章程,通过章程把党组织融入治理结构,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
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12文化建设
村级社文化建设应遵循以下要求:
a)在村级社应将“为农、诚信、创业、合作”供销合作理念与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村规民约融
合,在改善乡村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
b)村级社应牢记“为农、务农、姓农”宗旨,弘扬传承新时代供销“扁担精神”、“背篓精神”,
立足主责主业,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促进共同富裕;
c)村级社应创新提供文娱、信息、法治等综合文化服务,把文化服务送到社员的“田间地头”,
擦亮“供销社”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