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初,金坛农村率先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土地大包干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双层经营体制,推动农民承包土地的合理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之后,在全市农村实施土地二轮承包,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发展农村“三大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带动工业企业、宏观调控部门和流通企业体制改革。90年代初,金坛推行工业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报酬能高能低”的运行机制,汤庄乡率先实行企业产权向承包者有偿转让。随后,金坛全面推广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立市场主体地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全市宏观调控体制、流通体制也随之进行配套改革。指令性计划逐步减少,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物价通过调整,逐步与市场接轨;税收实现利改税的变革和国税、地税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由收支挂钩、比例分成改为分税制;金融企业在强化中央银行调控体制的同时组建一批商业性、政策性银行,恢复、发展保险业,发展非银行机构,实行商业性银行股份制改革。流通领域主要在领导体制、经营范围、劳动用工、分配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相应
开展社会事业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彻底改变一切由国家包揽、人人吃“大锅饭”的格局,在领导体制、管理体制、经费投入与使用、规划布局和用人体制上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首先从精兵简政,精简机构,精简人员,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入手。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员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员聘用制、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力度。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事业转企业改革,在职、退休职工工资和养老保险关系划归劳动部门管理。
第一章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978年,金坛推行第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改革。此后,在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形成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推动土地合理流转,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2000年后,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落实涉农惠农补贴政策,让农民收益。
第一节 经营体制改革
一、土地二轮承包
1978年,金坛第一轮土地承包,全县承包总农户13.3万户,承包耕地面积3.87万公顷。1998年7月,全市分阶段稳步实施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全市共抽调市、乡镇、村2630多名工作人员开展二轮承包工作。土地二轮承包面积2.93万公顷,发证农户13.06万户,37.3万人。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也可转让、入股、包租等。土地延包的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不得打乱重新发包。机动田控制在村、组,占耕地总面积的5%以内。土地承包上交各类税费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从1989年开始,多数村(组)实施不承包土地的农户也要承担按人、按劳负担有关费用和劳务政策,鼓励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坚持众自愿原则。2004年,全市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补发工作。
二、土地承包仲裁制度
土地经营承包以后,承包户之间涉及土地经营承包方面的纠纷越来越多。为此,金坛市于2005年3月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同时印发《金坛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暂行办法》,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化解工作按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程序进行。
仲裁委共有专兼职仲裁员8名,其中农工办选派熟悉农村法规、政策的农经人员6名。2005年12月,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正式挂牌,按照“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两年共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417起,按信访条例调处398起,正式立案受理10起,其中庭审裁决2起,庭前调解3起,庭审调解5起。仲裁委员会为农村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金坛被列为省级示范单位,并获得江苏省诉调对接先进集体。
三、农村合作组织
(一)专业合作社 2002年9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指导意见》。2003年4月,由农民自愿成立的第一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昌红香芋合作社成立。合作社以专业生产经营为纽带,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以维护成员权益、追求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到2007年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63家(其中已经工商登记54家),社员16167人,带动农户2.32万户,拥有注册商标23个,拥有有机农产品生产资格的农户3个,拥有绿农产品生产资格的农户6个,拥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资格的农户25个。按行业划分,种植业25家,畜牧业12家,园艺业7家,渔业15家,农机2家,其他2家;
按服务内容划分,产加销一体化服务47家,运输服务为主5家,代购代销服务为主9家,农机服务为主2家;按负责人身份划分,农民40个,企业代表14个,事业代表8个,其他1个。
(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2005年,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
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和分配方式,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分配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05年7月,成立金坛市第一家儒林镇柚山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社。至2007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完成集体经济股化改革,组建村、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14家,其中村级6家,组级8家,涉及农户5392户,持股人数16445人,量化集体经济净资产3575万元,2007年实现分红107万元。
(三)土地股份合作社 2005年,金坛市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将股份合作制引入土地经营制度,使土地经营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转变。2005年8月,全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薛埠镇致和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至2007年底,全市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入股土地面积176.67公顷,入股农户803户,2007年实现分红93万元。
四、土地规模经营
金坛市土地规模经营始于1984年。至1993年底,全市(县)1.33公顷以上的种粮大户发展到389户,村办农场两个,经营面积1333.33公顷。1994年规模经营437户,总面积1666.67公顷;农村经济合作社1996年956户,总面积2800公顷。规模种植户的不断增加,不仅推进土地规模经营,而且有效解决“抛荒、卖粮、交款”三大难题,取得较好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市政府按“四自一扶”(自我武装、自我积累、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在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和扶持)促其稳步发展。在土地二轮延包中,通过转包、转让、互换、租赁、招标等形式,新增种粮大户275户、承包耕地550公顷。至2007年,全市种田大户1300余户,承包耕地4066.67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4%。
五、产权制度改革
金坛于60年代初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1982年春,全县开始推进联产承包责任制,人分口粮田,劳分责任田,猪分饲料田,并且每个集体成员享有自留地。土地等生产资料仍属集体所有,性质仍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随着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1994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行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至1996年,全市完成社办企业、村办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2000年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参加改制的共有398座电灌站、27个基层水利农机管理服务站。全市262座国营大集体站、136座小集体站全部出售。至2000年底,全部完成农村集体机电排灌站改革。至此,除土地外,原来以集体为主的大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资料已全部完成改制工作。
2003年,金坛市对茅东林场、茅麓茶场进行改制。茅麓茶场由市全民所有制改为股份制企业,改制面积283.33公顷。茅东林场由市属国有林场改制为薛埠镇镇属集体林场,改制面积600多公顷。方麓茶场和种猪场也先后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节 农村税费改革
一、减负改革
2001年2~5月,全市实施农村税费改革。改革的内容是“四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筹资等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和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税率为7%,单价为1.1元/公斤,农业税附加为正税的20%;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征收对象为原木、原竹和水产品养殖,税率为8%,附加为正税的20%,原木、原竹按当时的销价计征,水产品按定额征收。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取消原来的村提留,村组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民兵训练费,以新的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方式收取,两税附加支出不足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转移支付补贴。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合理确定农民的税赋水平,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乱集资和乱摊派现象,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稳定。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市27个乡镇和华罗庚科技城合并为15个镇和1个经济开发区,农户负担总额为3239.25万元。其中:农业税2367.6万元、农业特产税17.33万元、一事一议筹资款854.32万元,人均负担82.62元,每公顷负担1005.3元。合同内负担由5010.11万元减到3239.25万元,减少1770.86万元,减负率35.35%。合同内外总负担由8764.73万元减少到3239.25万元,减少5525.48万元,减负率63.04%。
2001年3月起,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减负、规范、稳定”的要求,金坛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
二、村级区域调整
2001年4月,全市实施行政村区域调整,由418个减少到157个,减幅63%。实行村干部交叉任职,推行村账镇管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精简村组会计,取消村级招待费开支,严禁报刊征订摊派,降低村级组织运作成本。行政村合并后,全市每年可节约村干部人头经费和办公经费2000多万元,农村人均减负5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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