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2010-05-16 21:18 文章来源:王红丽编辑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1、农民专业合作社助农增收。农民增收难问题是当前农业与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破解这一难题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难和销售农产品难的问题,而且促进了农产品加工、运销、服务业的发展,使农民能够部分分享流通、加工环节的利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2、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改变了农民独门独户的经营方式,将他们组织集中起来,与大市场连接到了一起,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改变了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增强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
3、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当地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情况,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围绕主导产业共同从事产、加、销等
经营活动,有效促进了当地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4、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力地推动了农产品品牌的创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在尽力打造自己的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和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市场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营体制组织和制度创新,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是新时期农民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是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有效地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技术服务部门“包”不了、农民自身“办”
不了的问题,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起到较好的补充和完善作用。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当地的特产业、优势产品,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生产,带动了许多专业村、专业乡,形成了各具特的产业带、产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三是提高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当前,一方面随着国内大中城市市场准入门槛的提高,国内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另一方面,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要求越来越高。要有效应对这一局面,单靠农民一家一户是难以做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发挥其组织载体优势,对内有效地组织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对外统一质量、价格,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护农民利益。四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是调节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关系的重要力量,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通过为农户提供技术、信息、运销服务,密切了产销关系,丰富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容,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五是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购买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加工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直接进入市场促进了农产品增值,拉长、拉紧了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使农民可以分享到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利益[3]。据统计分析,全县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平均增收达到5 000元以上。
六是促进了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社,在内部发挥着教育、培训的功能,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以及民主决策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培育和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民主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农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农民学习法律政策、市场经济、科学技术、民主管理的好学校,对提高农民素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的有效载体。七是改善了政府对农业的服务方式。政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扶持措施,减少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社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并获得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信息等,从而提高了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调控的有效性。政府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社这一载体,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的扶持力度,从而合法有效地支持农业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 [3] 汪先永.密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快速规范发展[J].中国农民合作社,2009(9):1. 农村经济合作社
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
来自:安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 作者:太湖县富农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点击: 23次 时间:2011-0
8-19 14:48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建设现代农业,必须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涌现出的先进经营形式,是对现行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创新,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增强农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组织农民发展生产,走向市场的重要桥梁。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能够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根据市场需求,利用当地资源,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优质、安全、高效农产品,打造统一品牌;另一方面能够把各家各户分散经营的特农产品集中起来销往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有效地化解分散经营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统的功能,组织生产、购买农资、引进良种和技术,可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一村一品”等形式,培育特主导产业,打造优质品牌,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提高经济效益;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可以使成员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增值带来的二次分配,从而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杨晓蔚)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的物质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的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体的地位更加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
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社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和农时的特点,通过室内讲授、科学示范与现场指导等方式,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现实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容易引起农民浓厚的学习兴趣,既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也促进了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应用。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