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中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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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音乐教学与评论中,常常需要对一部音乐作品进行分析,以解释其动人之处。本文试图从和谐美、对比美、整齐一律美、对称均衡美、变化统一美的角度来观察和分析一些不为常人所见的音乐现象,以开拓在教学等领域的音乐美学的应用视野。
音乐美的体现音乐是审美意识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现实美作为音乐的反映对象,它不是直接被再现,而是一种通过人的主观感受上的折射,间接地得到表现。因此,所谓“音乐形象”和绘画、雕塑中的视觉可见形象不同,它不具有客观对象的一定形状、彩等特征,音乐是利用特定音响的变化与特定情感起伏的对应关系,间接和曲折地反映社会生活与人的思想情感变化的复杂关系,通过调动欣赏者的审美感受能力,在内心唤起一定的情感意象。
一曲难忘 音乐利用自然的音响作为物质手段,但它并不是自然音响的简单摹拟。音乐作品必须与特殊的主观感受相结合才能具有意义。音乐美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外在技巧的表象美和思想情感的内
涵美。
音乐是一种“造型”艺术。“美声”不仅是声乐艺术所追求的,也是器乐艺术所追求。“美声”不仅是音的美,也是音质,音准,音量以强弱,高低,快慢等诸因素结合的美,表现的美。从古至今,不是有许多人为演奏家的高超演奏技艺所倾倒吗?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克莱德曼的现代钢琴曲也以他们作品优美的曲调,流畅的旋律而闻名于世。音乐艺术的表象美是不能否认它本身的美学价值的,否认音乐艺术有技巧的表象的美,等于否认了音乐首先要有“悦耳”的功能。
当然,音乐不仅要“悦耳”,更重要的还要“动情”,这就是音乐的内涵美所在。音乐艺术最本质的功能,是把“音”加以艺术的组合而为“乐”,是最能打动人们心灵的艺术。“绕梁三日”不是音响的物理现象,而是“一曲难忘”的心理现象。使白居易“青衫湿”的是什么力量,当然不仅仅是表象的技巧美,而主要是音乐内在的感染力。《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这当然不是指自然的音,而是指心灵的音。荀子在其《乐论》中也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不免也。”发自作曲家、演奏家内心的音乐,也正是为了通过音的艺术组合的美,作为一种心灵相通的“信息”,从听觉器官传导给听众,让听众产生心灵共鸣,以达到感染、感动听众的目的。这才是音乐动人魅力的根本所在。
尽管从另外的角度来看,音乐美的表现形式还有很多,如音乐强烈的时代性,鲜明的民族特等等,但这些涵盖的仅是音乐的审美外延。子曰:“文质彬彬,而后君子。”只有在表象的“文”和内涵的“质”恰如其分相得益彰时,音乐才能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意象。
1.听觉比眼睛的视觉更深刻,所以一首美妙的音乐更让人记忆犹新。而文字却达不到这个效果。
2. 音乐的旋律是动感的。抑仰顿挫,对于人的心灵冲击比其他方面更直接。
3. 音乐的抒情性在意识里更清晰,与人的心灵共鸣性更好。一首短小的音乐对人的心灵的感受,比读一本书更快。
美是真正的音乐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所有的具有了音乐的属性的乐曲可以说都是美的,特别是人类音乐史上公认的一些经典曲目,更值得我们去探究它们本身具有的美的原因。审美则是个体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观感受,个人的生活经验和审美情趣决定了一个人的审美层次。
总的来说,美是音乐自身的,审美则是欣赏的人的行为。
正文 音乐美学研究的“贵族倾向”和“高高在上”,致使其应用研究至今仍属凤毛麟角,这使我们在音乐操作的实践层面少了一双重要的眼睛——音乐的审美眼睛。此种状况的突出表现,就是在音乐教学、评论、作品分析中,常常不能解释一部优秀音乐作品之所以动人的原因,完全回答这原因,远不是本文、甚至也不是当前的研究水平所能胜任的,此处不过是从音乐的“狭义形式美”的角度分析这原因的零星尝试罢了。
和谐美这是音乐在骨子里就追求的一种美。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声音,仅有为数极少的音才为音乐采用。这是因为它们不刺、不噪、不吵,而是圆润、谐和、悦耳(有稳定规范的数理根据,如小字一组的a1,每秒振动440次;小字二组的a2,每秒振动880次等),能促进血液循环、胃液分泌、心情向好……旋律写作中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流畅,也就是音与音之间的连接要和顺。如旋律音程大跳后,旋律线通常会反向进行,来填充大跳留下的空档,以消除大跳的紧张不安;又如不谐和和弦总是倾向于向谐和和弦解决等。这些正是和谐 美要求的结果。还有二拍子转三拍子(或反之)时,总是要先进入散板、流水板,或突然休止,以此过渡来避免转换之突兀不适。与此相仿,和声作远关系转调时,往往需要几个近关系调性
和弦作中介;在奏鸣曲式的主部与副部之间总要有个连接部;歌剧序曲中的不同形象间也常少不了一个音乐过渡……为什么?就是出于对和谐美的追求,故而调和各种对立因素间的矛盾。再如一部曲式中的起承转合四句头,那么自然地顺势而行,流淌而去,正是和谐美在音乐结构上的一大表现(如《孟姜女》《乌苏里船歌》的主体部分等)。另外,音乐的一个独特现象——强调重复,某个意义上,也可称之为和谐美的一种体现——维护稳定。
对比美由于多次重复会引起大脑皮层兴奋中枢的疲倦,这便催生了音乐进行中对比因素的出现。它导致了二部曲式、三部曲式的生成(另一方面造就了变奏曲式及中国式“散慢中快”的音乐布局。后述)。这时的所谓对比因素,是指这两种曲式中的中段、中部或插部、展开部等。它们的出现常给人以新鲜美感,也就是由对比美所引起的美感。除在曲式上外,对比美还广泛表现于音乐构成的各个要素上:如旋律线的起与伏(见《红梅赞》的开头两句);音区的高与低(《我为祖国站岗》中的第一部分与在高八度出现的再现部分);音的纯与杂(合唱中的音对比、配器里的所谓“调”);节拍的形态改变(《祖国颂》里中部的 到再现部的 突变);节奏的抑扬与扬抑(《歌唱祖国》的第一部分与中段);力度的强与弱(莫扎特第41交响曲的开始四小节);速度的快与慢(笛子曲《扬鞭催马送粮忙》中第一部分与中部);调式调性之转换(《祖国颂》中的大小调交替、《大地飞歌》里的同主
音大小调交替);性格的相反或相异(柴可夫斯基交响序曲《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主部“仇恨”主题与副部“爱情”主题);纵向对位中的对比式复调(《闪闪的红星》第二部分两声部旋律线的相反走向与深化;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之六中犹太的穷人颤抖旋律与富人傲慢旋律的同步交织)。最后还有上述诸方面的综合对比,如舞剧《白毛女》中山洞里“相认”一段,先是长笛和大提琴以各自“思索”性独奏旋律作对比式复调结合,紧接着是幕后纯单音的女声独唱,整个过程音量轻弱、和声清淡、猜想揣测,然后突然转为爆发性全奏音响,极强的力度、远关系的转调、尖锐的和声、无比激动的感情波澜……无不是对比性原则之美的淋漓尽致之发挥。
整齐一律美音乐材料(音、音程、和声等)的特殊性,使它无法像造型艺术、语言艺术那样去与被表现的客体取得直接联系,而较为自由。为避免这自由流于散漫,音乐特别讲究规范。这使整齐一律的美在音乐中十分突出。且不说进行曲这个典型了,就是“反面形象”的音乐,也因节奏节拍的周而复始的规律而给人整齐一律的艺术美感(见舞剧《白毛女》中地主狗腿子的音乐主题;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鬼子音乐主题)。再就是绝大多数的伴奏织体,可说都是在这种审美追求中所进行的周期运行(见圣·桑的《天鹅》、贝多芬的《月光》,及我国歌曲《大红枣儿送亲人》……中伴奏部分的分解和弦)。在中国戏曲音乐、说
唱音乐里,“紧拉慢唱”中的“紧拉”就是这种美的需要和体现。还有一种以某个音、某种节奏型为支点、支撑来显现的整齐一律美,如《到敌人后方去》,前四句的每一句开头弱起的“5”音,即为支点音;《牵手》中从头至尾贯穿的“xxIx·”节奏型即为支撑。它们在暗中体现着整齐一律美的原则,以及下面将要提到的变化统一美的原则。这里或许有人会说,散板(或自由节拍)音乐应属例外,其实在其和声内部织体中,经常以固定音型的连绵持续来体现整齐一律的美(见歌曲《牧歌》)。
对称均衡美这种美在音乐中比比皆是,如大多数乐句的小节数都具有偶数的对称性,改成奇数常常会感觉别扭。前文所言对比美,某个意义上也含有对称均衡美的意味。对称均衡美最典型的状貌,就是在三部曲式中的第一部与第三部分(再现部分)之间显出相似性。当第二部分(中部、插部、展开部)对第一部分进行性格否定后,与第一部分相似的第三部分的出现,尤其令人喜爱。这种“否定的否定”之美,即所谓对称均衡美之重要表现(在学生常见的作品中有《歌唱祖国》《弯弯的月亮》《瑶族舞曲》《喜洋洋》、小提琴协奏曲《梁祝》等)。不过这种美有时潜伏很深,如贝多芬的《热情》奏鸣曲第一乐章和肖斯(转第37页)(接第57页)塔科维奇的《第七交响曲》第一乐章,其再现部的最后都有很长的尾声,如舍去会觉“不舒服”,艺术上也大为减。为什么?因为中间部分(前者为展开部,后者为插部)
剧烈动荡,紧张度极大,致使再现部无法释放其不安情绪,遂催生了长大的尾声予以平衡。如不从对称均衡美的角度入手,便看不清这种良好处理和感觉的因缘由来。
变化统一美(或多样统一美)这种在又变化又统一的基础上形成的美,是贯穿于音乐始终的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美,是事物运动的对立统一规律在音乐美学领域的感性显现。旋律发展的一切有效手法,如移位、倒影、扩充、压缩……均属这种形态的美的具体表现。有些独特之例也显出这种美的普遍性来。如《春江花月夜》和《二泉映月》中的“鱼咬尾”(每一句的后一音即为后一句的前一音),这一奇巧手法将全曲的种种变化和出新统一得天衣无缝、美不胜收。又如《百鸟朝凤》中千姿百态、声响各异的鸟鸣,如没有像现在这样一支首尾风格一致的风趣旋律贯穿挈领,便绝无你所听到的美的艺术效果。还有在和声内部或低声部中常见的“持续音”,也具有同样的美学作用。复调中的模仿复调,更是这种美的典型体现,舞剧《白毛女》中“扎红头绳”的末尾,通过双簧管、单簧管、长笛、大提琴在不同高度上反复地相互模仿,不仅充分有效地表现了内容,而且绝妙地显示出音乐的变化统一美来。还有上文提到的变奏曲式(及变奏手法)和“散慢中快”的结构,其实就是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的美学原则下的又一表现形式,即所谓“万变不离其宗”。目前对变化统一的美已有新的进展,如费邓洪研究员发现优秀旋律中隐有一条看不见的“中线”在控制实际可见旋律线的
起起伏伏之变化统一;高为杰教授发现一切处理得好的和声……其张力值是从0到0结束的;华萃康教授从对和声彩的研究中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茅原教授则从更广的范围发掘了这种“又偏离又回归”,即:又变化又统一的美学内涵(以上见费邓洪《弦外之音——隐内容初探》第62—63页,茅原《未完成音乐美学》第178—180页)。
总之,由上可见的音乐形式美之实践意义,应得到认识、重视、研究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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