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产假请假调休安排通知函
尊敬的各位同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为了保障女同事顺利享受产假、请假和调休,特向各位通报有关事业单位产假请假调休安排。
一、产假申请
1. 女同事怀孕满24周时,应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的产假申请,提供如下文件:
  (1) 医院开具的孕期检查报告或病明;
  (2) 妇科医生出具的预产期证明;
  (3) 《计划生育证》复印件。
2. 产假享受期间为基本产假18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至最多270天。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3. 产假之前,请同事提前将工作安排和交接事宜妥善处理,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4. 产假结束后,同事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产后休养证明,并及时与人事部门联系,办理返岗手续。
二、请假申请
1. 请假申请应当提前一日向所在部门口头请示,并在请假前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2. 请假事由包括:因病请假、事假、年休假、婚丧假、陪产假等。
3. 请假时间一般以天为单位,如需请长时间假期,如连续三天以上,请提前三日向上级部门申请。
4. 请假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您。
三、调休申请
1. 调休是指将周末休息日调整到工作日进行休假,一般以小时或半天为单位。
2. 调休申请应当提前一日向所在部门口头请示,并在请假前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调休申请。
3. 调休时间应在1个月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使用的调休时间不予累积。
产假申请4. 调休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假期间,产假期间和调休期间,女同事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 请假和调休时间应与工作需要相协调,以免影响部门正常运转。
3.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请假或调休,请尽快与部门主管或人事部门联系,以便进行妥善安排。
以上是事业单位产假请假调休安排的通知函,请各位同事遵守相关规定,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人事部门联系。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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