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放在书架有近20年历史了。读完《牛虻》以后,我决定换一个轻松的口味,于是从书架到了马克吐温。
翻译的很好,把作者的辛辣幽默味道全部体现出来了。大作家的这些短篇小说,居然写的这么好看!每一篇小说,小故事,都能够让人难以释手,读了就放不下,这真是个能力。再回想一下,毕飞宇的所谓中国好小说,真的替当代作家害臊。
牛虻读后感记得毕飞宇曾经自负地说,当代作家写的真不比现代作家中的大腕儿差,吃亏在时代变了,得不到读者的热烈响应罢了。回头想想现代六超,再想想《牛虻》,今天再看看马克吐温的这些小杂耍,忍不住说一声毕飞宇胡扯,一只鸡而已,居然自以为生不逢时,居然敢自比雄鹰。
马克吐温有时顽皮可爱地像个孩子,《中世纪的骑士故事》,结尾康拉德面临囚徒困境,读者悬着一颗心想知道结果,但是他的小说就此结束了。结束了也行,吐温还加了个附注,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不会看到这篇紧张动人、情节复杂的故事的结尾。这就是真实的马克吐温,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他,直到现在。
读马克吐温的小说,忽然想起了英国毛姆的短篇小说,语言都是幽默的。不过英式幽默是尖酸刻薄挖苦式的,而美国式幽默更多的是在轻松调侃中讥刺对方。也许是美国人活得轻松自在,而英国人则庄重严肃,干什么都绅士风度。相对而言,我更喜欢美国式幽默。
其二,两个人的故事情节的设计都是峰回路转,剧情发展到高潮,立马来一个180度大转弯,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显然,毛姆的小说是套路了马克吐温的,而且从语言、情节两方面看,毛姆都有差距。吐温明显就是你的好邻居、好朋友在跟你闲聊天,而毛姆则很端,好像绅士一样在跟你谈而不是聊。
两个人的第三点差别,马克吐温的小说,真的猜不到结局,因为他经常设计的不是非A即B而是非A非B而是C或D。毛姆小说的模式都是非A即B的。其实,这也是美国人活泼,英国人严肃,美国人灵活,英国人呆板的另一种文化解读。
记得王石曾经说过,马克吐温揭露的150年以前的一些美国的乱现象,颇似当今的中国,看来飞速发展的阶段,难免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读了吐温的小说,发现的确真实不虚。
我不得不对马克吐温表达我的崇敬之情,我不得不对经典名著再次献上我的敬畏之心。世界的、名著的、经典的,也意味着绝对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