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工学结合带队教师职责
第一条 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实习学生情况、实习的总体安排,制订实习带队计划。
第二条 为人师表,热爱学生,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安全工作(实习安全直接责任人)、思想教育等工作,全程跟进学生的校外实习管理工作,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实习期间,带队教师原则上要求与学生同食同住,处理日常事务,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及实习表现记录。
第四条 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实习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指导实习,必须经学校实训中心批准。
第五条 视实习队实际情况,可分设实习班(组),选定班(组)负责人,加强实习管理。
第六条 督促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学生守则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经常对实习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了解用人单位对实习生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要求,督促和引导学生尽快掌握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 积极主动地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的联系和融洽的协作关系,努力争取实习单位对实习生思想上的帮助和物质上的支持,维护实习生的利益。
第八条 做好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协调工作,注意宣传和扩大学校的影响,使实习基地具有稳定性。
第九条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在实习中违反规定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应及时与学校和实习单位联络,给予该生相应的处理。并将问题情况和处理结果作好记录,及时上报实训中心。
第十条 指导学生做好顶岗实习总结。
第十一条 在实习单位配合下评定实习成绩。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给出书面鉴定意见,评定学生成绩。
第十二条 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在实习指导结束后一周内向学校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工学结合第十三条 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交回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留存,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工作量计算和考核的依据。
大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0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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