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网络舆情管控处置工作制度 为及时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准确掌握网络舆情,科学分析研判,有效应对处置,不断提高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为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互联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意识形态相关指示精神,不断提高做好网上舆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话语权、管理权。服务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布局,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为街道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保证。
二、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各社区对涉本科室、本社区的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科室、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街道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作为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在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和指导
下,牵头协调派出所、维稳等相关部门,指挥部署网上各类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涉事各科室和各社区做好网上典情应对。
三、建立管控机制 1.建立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针对有可能形成舆情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风险点排查,综合研判,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实现管控前移。建立网上舆情分析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班子成员、各股室、社区参加,听取舆情汇报,对近期舆情发展态势进行评估,研究分析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收集排查网上舆情风险点,做好预警提示和舆情预案。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召集会议,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应对处置意见。
2.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各科室、各社区要建立健全网上舆情信息日常监测制度,密切监测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各类网站、手机移动端、等网上信息传播载体,及时掌握辖区舆情动态,收集可能引发网上重大舆情的突发公共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紧急灾情疫情、重要社会动态等信息。逐步形成全街道上下贯通、纵横交织、全面覆盖的舆情监控网络。
3.建立舆情信息报告制度。构建高效快捷通畅的舆情信息报送机制。各股室、各社区至少
要确定1名舆情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发现重要舆情按下列原则进行: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要在半小时内上报办公室、分管领导、街道党工委;
一般舆情须在当日上报办公室和街道分管领导。
宣传委员要发挥网上舆情信息枢纽作用,履行舆情信息收集汇总和值班值守职责,承担涉及全街道的网上舆情监测、汇集、研判和上报等工作。较大及重大网上舆情,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并通报涉及股室或社区主要负责同志;
一般网上舆情,先行涉及股室或社区调查核实、妥善处置。涉及股室或社区有关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和分管领导、街道党工委进行反馈。
舆情管理 4.建立重大舆情快速应对处置制度。各股室或社区出现重大舆情,要立即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核实舆情信息,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制定处置及舆论引导方案,启动重大舆情应急预案。涉及股室和社区要第一时间掌握事件动态,妥善处置事件,坚持“网上问题、网下解决”,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网上舆论引导,确保舆情平稳化解。
5.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各股室、各社区要抓紧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确定1名网络
发言人,做好网络发布工作,坚持“谁发言、谁负责”原则,通过各股室、各社区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公开回应网民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避免或减少网络舆情的发生。
6.建立重大舆情总结评估制度。各种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等重大网上典情应对处置结束后,根据舆情的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股室、各社区要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划分。要充分认识建立网络舆情监管联动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本科室、本社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掌握网络舆论工作的主导权。
2.加强培训,提升素养。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突出分层次、分类别培训,提高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舆情分析、研判、应对能力。定期组织学习《网
络安全法》,深入学习互联网和新媒体知识,准确把握网络舆论规律,与公众建立良性信息互动,实现舆情正确导向。
3.严格执行,严肃纪律。各股室、各社区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现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舆情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压报。信息上报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内外有别。
4.完善机制,健全考核。网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对涉网上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法问责。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各股室、各社区舆情应对处置及信息反馈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年终效能考核。
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的管理办法
近年来,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持续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评选培训几批中小学名校长、骨干校长(名校长后备)培养人选,促进了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力推
动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骨干校长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泉州市已有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过程性、发展性评价,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泉州市已有中小学名校长和骨干校长实行动态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管理对象
我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下同)现任校级领导,且参加过中小学名校长、骨干校长(名校长后备)培养工程培训并完成培养周期规定的任务,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教育主管部门确认的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泉州市中小学名校长,以及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的福建省中小学骨干校长(名校长后备)。同一位校长有多个称号的,都要填报信息,但应选择其中一个称号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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