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申请书
撤销行政处罚申请书1
申请人:__,性别,__x年出生,x族,个体工商户,住__省__县__镇__号。
申请人因不服__省__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一案,于__x年__月__日向__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复议申请。
撤回复议申请的理由
__年__月__日,__县工商局以销售假电表为理由,以__x工字第__x号决定书对申请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申请人不服,向__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__县工商局委托__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批电表作了抽样鉴定,鉴定结果证明该批电表为质量合格的真表。__县工商局认识到自己的行政处罚决定是错误的,遂于__x年__月__日向申请人作出道歉说明,并于当天将营业执照返还该申请人。鉴于被申请人已正式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并已将营业执照返还给申请人,因此特申请撤回复议申请。以上请求,请予以审查决定。
此致
__省__市工商局
申请人:__x
__年__月__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撤销行政处罚申请书2
尊敬的__:
我局执法人员于03月18日01时05分在东莞市凤岗镇金凤凰顺成酒店路口巡查发现,你使用粤SJ260W小型轿车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违反了《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你人民币贰万元整(20X0元)的处罚决定。
经核查,由于文书送达程序有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为此,我局决定撤销原作出及已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书号:粤东交罚[]01723号),重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制作相关文书并送达你处。由于你拒收我局邮寄送达的撤销文书的通知,依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__年9月28日
撤销行政处罚申请书3
申请人:甘__,女,19__年__月__日出生,自贡市人,住所:四川省自贡市__区__小区__栋__单元附__号,身份证号:__
被申请人:自贡市__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住所:自贡市__区__
法定代表人:__职务:__局长
复议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自__)食药罚决【】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
__月__日,被申请人在对申请人经营的__区__大药房进行检查时,认定申请人销售的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和六十六味地黄刃涉嫌为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20年__月__号,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出《(自__)食药罚决【】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经申请人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贵局撤销了《(自__)食药罚决【】__号处罚决定书》,此后,被申请人根据同一事实又做出了《(自__)食药罚决【】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申请人处以没收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共5盒;没收违法所得12。5元;5万元的决定。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处罚行为违法,应当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__
一、申请人不可能知道涉案保健食品假冒批准文号。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本身不具备鉴别假冒食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其经营的微利大药房销售的药品、食品共有数百种,根本不可能一一对其进行甄别,且申请人在购进产品时按正
规渠道,按规定索取了相关票据,如追究假冒批准保健品的行政责任,也应由生产企业和相关医药公司承担。
二、被申请人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行为错误。
在《(自__)食药罚决【】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申请人并未陈述申请人有销售涉案食品的事实,但是处罚决定书中却专门对申请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即无销售事实,违法所得从何而来?
三、被申请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
1、根据《(自__)食药罚决【】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违法的的依据是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作出的,其规定的内容为:“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从其条文中可以看出,这是国务院法规对食品生产者作出的法律规范,申请人为药品经营个体工商户,显然不适用此条款。
2、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销售的三种涉案食品假冒食品批准文号,但却没有依据假冒食品批
准文号的法律依据进行处罚,只能笼统地引用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明显适用法律不当。
四、被申请人的处罚显失公允。
被申请所保存涉案的米次仁舒诺胶囊、抗骨质疏松高钙片、绿晶灵牌轻畅颗粒共5盒均是在申请人处提取的,并未卖给消费者,也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被申请人却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5万元的'最高额度对申请人进行处罚,明确责罚不当。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自__)食药罚决【】__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且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为维护申请人自身合法权益、纠正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向贵局申请行政复议,望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撤销行政处罚申请书4
尊敬的__:
本机关于12月22日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听证告知书》(__)食药监食听告〔〕233号;12月26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__)食药监药罚告〔〕233号;1月5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__)食药监食罚〔〕233号,对你(单位)作出了:
1、没收胡椒粉等2种超过保质期食品2包;
2、。00元的行政处罚。3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一款之规定,渭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监督股对《听证告知书》(__)食药监食听告〔〕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__)食药监药罚告〔〕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__)食药监食罚〔〕233号进行了审查,发现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法律条款适用不当的问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撤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的《听证告知书》(__)食药监食听告〔〕233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__)食药监药罚告〔〕2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__)食药监食罚〔〕233号。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履行相关执法程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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