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卷装订规范
一、封面
1.案件名称:当事人名称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按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字号填写;
3.办案机构: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
行政处罚告知书4.办案日期:填写立案日期和结案日期;
5.保管期限: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为30年)。附件中规定: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保管,一般的为30年。
6.卷内文件:必写明卷内文书、文件的件数及总页数;
7.归档号:归档号有立卷人填写。由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4位为案件办理当年的年份号,后4位为结案案件的流水号,自0001号开始,一案一号,依次编号。案件跨年度办结的,前4位使用案件办理当年年份号,后4位按当年结案案件流水号排序。
8.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由本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填写。
二、正卷材料
1.卷内文件目录表;
2.立案审批表;
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稿)及送达回证;
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A.实施强制措施通知书(含财物清单);B.询问通知书;C.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D.分期缴纳通知书;E.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F.行政处罚告知书;G.其他法律文书。
5.证据材料:A.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与案情相关的陈述材料;B.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单位证书、前置审批证书,个人:公民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C.取证单(涉案行为或物品相关的进货单、销售记录、台帐、财务记录、图片等);D.证人证言材料(含证人身份材料);E.鉴定结论(含抽样取证记录);F.现场笔录和现场检查图片材料;G.电子数据;H.其他证据材料。
6.听证笔录;
7.财物处理单据:A.罚没款收据; B.物品处理记录(含销毁记录和图片)。
8.其他材料:A.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B.案件移送通知书;C.领取查封扣留财物收据;D.委托鉴定书;E.当事人提交的报告(分期缴纳的报告、要求从轻处罚的报告等);F.案件回访表。
三、副卷材料
1.卷内文件目录;
2.案件来源登记表;
3.投诉、申诉、举报等案件来源材料;
4.指定管辖通知书;
5.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6.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7.案件审核表;
8.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实施强制措施审批);
9.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涉嫌犯罪移送审批);
10.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强制措施延期审批);
11.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解除强制审批);
12.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处罚建议审批);
13.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延期结案审批);
14.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拟稿;
15.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16.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分期或者延期缴纳审批、物品处理审批);
17.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18.听证报告;
19.结案审批表;
20.行政执法建议书;
21.协助调查函;
22.其他有关材料;
23.行政处理告知记录;
四、页码编写
1.正卷序号从1开始;副卷序号也从1开始。
2.文书正反面有文字的反面应该编写页码,反面无文字的不编号,编写页码使用《立卷专用章》;
五、其他
1.所有身份证明材料附于其提供的证言或者书证之后;
2.案卷应胶装或者线装成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抽取;
3.执法人员(办案人员)执法证复印件可装入正卷其他材料(执法人员自行确定);
4.案卷归档应当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规范有序。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卷宗封面标明正卷或副卷字样;实行一案一卷、一案一档(正卷、附卷同档案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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