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救护处置能力,有效保障人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医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医疗救治分队、突发意外伤害医疗救治分队、体性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分队、后勤联络保障分队等。各救治分队及相关科室必须服从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调度,积极参与现场抢救或疫情处理。
二、应急处理
1、院内有关职能科室一旦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或救援指令后,必须立即报告医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医疗救治分队赶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护或疫情处理等,并迅速向总院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接受其指令并取得相应的支持。
2、救援人员在接送病员回院途中,应及时用电话向医院急诊值班医生报告,说明病员人数、种类和主要病情。
3、值班医务人员接到电话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或分管院长,由医教科或总值班调动相关专业医务人员,准
备组织院内抢救。
4、医院抢救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赶到医院急诊室,听从院领导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
5、医疗救治原则:依据先救命后救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开展救护工作。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各首诊医师对所管的病员负责到底,并及时汇报病员的病情进展及救治经过。
7、首诊医师必须做好与手术室或相关病区的交接班工作。
8、对抢救的病人必须按规范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9、加强卫生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采取医学观察措施,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当予以配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0、诊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体性食物中毒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教育培训和应急抢救设施保障
1、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人员培训工作,重点掌握检伤分类、徒手复苏、骨折固定、止血、清创缝合、饮用水消毒等基本技能,以及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排泄物呕吐物的采样监测、诊断和消毒隔离知识的培训。
2、加强院前、院内急救建设,保证急诊抢救人员到位,确保应急通讯畅通,抢救设备仪器运转良好,抢救药品齐全,救护车辆性能良好,常规消毒物品、器械充足,确保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卫生院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全面提高我院应对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下发《<;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及辖区(中心)卫生室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概念
(1)火灾、爆炸、触电事故;
(2)楼房及其它建筑物坍塌;
(3)其它发生的可能导致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
医疗纠纷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置,重大传染病
疫情、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不在本预案范围之内。
第四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众的切身利益。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院听从卫健局统一指导突发的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我院具体负责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院长是突发安全生产事件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平时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4、依靠科学,处置有力。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院长及分管院长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持社会稳定。
第五条各科室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我院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
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全系统力量和资源,负责安全生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统一指挥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2)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迅速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现场秩序;
第八条组建事故应急救护队
队长:
队员:
第九条事故应急救护队的主要职责如下:
医疗安全应急救护队的主要职责:在医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挥领导下,医疗救护力量相互配合,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1、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救护人员要及时将伤员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