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本预案适用于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工作原则包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
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和一般(Ⅲ级)三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进行分类。重大事件包括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需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我市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事件包括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一般事件包括一次事件出现一定
数量人员受伤,其中,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在我院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职能科室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到医院
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中,及时高效地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医疗救援队要根据伤员情况和现场条件,选择合适的转送方式,确保伤员安全和救治效果。同时,医院也要做好接诊准备,迅速组织医疗救治工作。
3.后续救治
伤员到达医院后,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没有结束。医院要根据伤员情况,及时制定救治方案,组织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医院也要做好伤员家属的安抚和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援和救治情况,增强公众的信心和支持。
在危险的现场环境中,将伤病员转送并进行以下工作:
1.对已经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于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该就地先予抢救、,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持续进行。
3.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4.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科室转送,任何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应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和/或流行病学调查、评价。
信息报告: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每天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
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市卫生局备案。
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信息系统: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医疗救治信息网络的基础上,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3.物资储备:相关职能科室(设备部、药事部、后勤部等)承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4.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救护车辆和通讯设备畅通。车队保证24小时提供救护车辆保障,急诊开设应急救援“绿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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