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有效、有序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辖区居民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长垣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2:认真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3:建立传染病门诊登记,对病人基本信息、诊断、去向等相关信息认真登记,妥善保存。
4:对辖区内的超市、饭店、学校、幼托及养老机构等可能发生事件的居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对处理过程做好详细记录妥善保存。
5:发现疑似传染病例,及时转诊,转诊前对病员妥善管控。
6:对于发生发生危害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如集体中毒、传染病爆发等事件,应及时转诊,病员转诊以前积极组织抢救,同时上报。
7: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8:对于因突发事件致病前来就诊的病人,优先接诊,并有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要遵循先抢救后记录的原则)。
9: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报告,同时转诊。
10:卫生室必须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别要加强诊断室、室、观察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11:发生重大疫情、体原因不明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事件,要积极组织现场急救工作,
并同时上报、转诊。
12:对疫区返乡人员,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隔离、安排体检。
13: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村广播等宣传工具,宣传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预防知识,提高辖区居民的健康安全意识。
1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毒、防护、、抢救、转诊物资的储备。
15:此预案依据我村目下情况制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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