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有感_芙蓉镇读书心得
    芙蓉镇读后感1
亮剑读后感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
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__这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芙蓉镇读后感2
    大家好,我今天来讲讲“芙蓉镇”。这本书是以“”为历史背景的,书中的女主人公胡玉音则是中饱受冤屈的一个典型。
    胡玉音在芙蓉镇上开了一家米豆腐摊子,因她待客热情,米豆腐好吃,所以生意兴隆,于是遭到了另一家饮食店经理李国香的嫉恨。此时正值时期,李国香利用职务之便将胡玉音打成“分子”,天天批斗。但胡玉音并未屈服,她在心底常说的话就是“活下去,为了我们的后人,
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胡玉音坚强地活了下来。终于结束,芙蓉镇又恢复了勃勃生机,胡玉音成为了街办米豆腐店的服务员。
    下面我来说说我的感想。读芙蓉镇时,我既同情玉音,又十分敬佩她。这个相信勤劳致富的女子,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财富,赚了钱,盖起了新楼屋,本应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当时的社会是不允许人富裕的,她被抄了家,成为“新富婆”。每当读到胡玉音被社会唾弃、遭到打骂的情节,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同情这个勤劳善良的女子,同时也气愤不已__要是李国香之类的坏人不曾出现就好了。或许我还太小,始终无法理解当时的社会现象和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胡玉音勤劳能干,凭自己的力量发家致富,付出就有回报,这是理所应当的,怎么就成了犯罪呢?
    从另一个角度看,胡玉音是坚强的,这点让我十分钦佩。面对挫折、坎坷,社会的种种不公平,她没有丧失活下去的信心,她把痛苦埋在心底,顽强地等待着这一畸形时代的结束,永远积极、乐观、向上。十年大革命,多少人经不起挫折的打击,最终自杀。而常常挨斗埃打得玉音,始终相信混乱的社会终将过去,新的时代终将到来。
    胡玉音能承受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幸福时代的我们更不应屈服于小小的困难。想想胡玉
音,我们有何理由不乐观、自信、坚强呢?
    芙蓉镇读后感3
    知道《芙蓉镇》是因为它经常和萧红的《呼兰河传》,沈从文的《边城》等作品并列出现在各种“描写小镇风光”的书单中。读后我觉得这些书单有失偏颇,因为与其说芙蓉镇写的是地域,毋宁说是年代。
    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同名电影由刘晓庆,姜文主演。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分别饰演的书中哪个角呢?带着这个问题,我开始了对本书的阅读,很快便确定了刘晓庆饰演的是本书的女主角胡玉音。但是姜文究竟饰演的谁则困扰了我很久,因为书中在介绍过胡玉音后,谷燕山、黎满庚、黎桂桂、秦书田、王秋赦等几位主要男性角粉墨登场,作者的笔墨却也几乎平均分配,无论戏份、与女主角的关系、人物形象等哪个方面,都难以到男主角的决定性证据。
    【文学比较】这种不到男主角的阅读体验,像极了读《双城记》时的感觉,念及此,我独辟蹊径,大胆设想,是不是本书中哪个男性角和《双城记》的男主角卡顿最像,谁就是
《芙蓉镇》的男主角呢?当我读到“秦书田就圩圩都在圩场上露个面,有人讲他打草鞋卖,有人讲他捡地下的烟屁股吃。人人都喊他‘秦癫子’”,时,心里有三分确定。当我读到他甘作五类分子头目,被打成右派也仍有一套自欺欺人的理论时,心中确定了五分。而在坟场与胡玉音的相遇,将两人的交集极度扩大则也让我心中的确信涨到了八分,直到读到他跳“黑鬼舞”,我终于有十足把握确定这个卡顿式的男人,这个颓废、乐观、机智、勇敢,在女主角面前有担当的男人便是本书的主角,而对照姜文给人的痞子性情和疯狂举止,这个主角的饰演者也是非他莫属。
    【文学比较2】本书属于伤痕文学的代表作品。其正反两向的讽刺和夹叙夹议的行文中五部透露着对那个年代的控诉,其程度之激烈和批评之彻底,使得本书纵使有人物扁平和结构松散等缺陷也能落得个“瑕不掩瑜”的评价,但若与我读过的其他伤痕文学,如《亮剑》、《小狗包弟》等相比,尚显肤浅,究其原因,不光是因为本书的美好结局,更多的是从思想的深刻性和矛盾的冲突性上体现。
    但这并不能怪作者本人,如果非要一个替罪羊,莫如说是本书成文年代:1980年。亦即刚刚结束。本书叙述的故事,也止步于1980年,为什么没有往后写,想必是与书中人物一起
经历了多场动乱作者本人,亦完全无法预料在经过了多次重大社会变革之后,未来的社会究竟路在何方。作者的思想不够深刻彻底,也是因为当时的时局,动乱刚刚结束,每个人仍身处洪流之中,亦无法对已经过去的苦难有一个清晰且客观的评价。
    【文学比较3】本书描写了芙蓉镇数十年的风霜,而最能触动我的桥段,是胡玉音与秦书田一起扫街的部分,这也正如电视剧《风筝》每一集都很精彩,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也恰恰是郑耀先与韩冰一起扫街的情节——因为同一场运动,受到同一种惩罚,两个人,两条街,街头与结尾相连,两个人的命运也终于出现了新的交点,这两个桥段是如此相似,以至于即使把书中的男女主角替换成郑耀先和韩冰,我读来也丝毫不觉得奇怪,《芙蓉镇》在前,《风筝》在后,两人扫街的桥段是如此经典和震撼,以至于如果我是《风筝》的作者,也一定会借用这一桥段将作品做进一步升华。
    【外一则】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一九八零年七月十八日-八月四日初稿于莽山——给我留下了阅读本书最后也是最大的一个疑问:这样一部优秀磅礴的作品,怎么可能在十七天内完成?好在作者补了一篇《后记》,回忆他的创作经历,顺便解答了我的疑惑:“一部作品的写作时间是不能仅仅从下笔到写毕来计算的。”是啊,作者听闻了那么多故事,自己又切
身经历了那个年代,千言万语早已胸有成竹,十七天,无非是一笔一划写出来的时间而已。而我们平时写作,又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