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环境检查制度
1  目
为指导和规施工现场各级生产安全人员有效开展安全环境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和风险, 制定本制度。
2   合用范围
制度合用于集团各企业及外来承包工程施工队伍。
定义与术语
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关于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隐患, 为消事故隐患和杜绝环境污染可能提供指示。
4  管理职责
4.1 集安全环境监督部, 每季度组织一次针对下属各企业安全、 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检 查。
4.2 集团下属各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的各类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检查,并积极配 合集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检查。
5  制度内容
5.1 各企业应根据本制度附件内容,结合本企业实际, 规定本企业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在安全、 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的检查频次和内容。
5.2 安、环境与职业健康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5.2.1  施工人员、施工队领班(或者队长)和施工队安全员每班的自查。
5.2.2   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每日巡查。
5.2.3  公司领导每日值班检查。
5.2.4  总管小组/项目组每周两次的检查。
5.2.5  部门、车间/工区每周一次的检查。
5.2.6  安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每周一次的专项检查。
5.2.7   公司安委会每月一次的综合检查。
5.2.8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每月一次的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
5.2.9  针对节假日前的检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和国庆节前等重要假日。
5.2.10  季节性检查,包括秋冬防火检查、夏季防触电检查、夏季防暑降温检查、防台防汛 查和冬季“七防”减产等。
5.2.11  工会定期的劳保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检查。
5.3 定期组织的各类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检查, 可以两类或者更多类的检查一起组织进以整合、节约检查资源。但必须保证检查目的的实现

5.4 检查的要
5.4.1  公司和施工队各级人员巡查时,必须深入现场,不得流于形式和浮于表面。
5.4.2  定期组织的各类检查,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参预检查的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经 验和水平,能够检查发现问题。
5.5 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与整改责任部门沟通, 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需要形记录,按照记录控制的相关要求存档。
5.6 责任部门收到检发现问题的通知和整改要求后, 必须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在规定的 时间内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必须尽快书面上报检查管理部门;无力自行完成的,必 须在采暂时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上报公司,由公司调配资源解决;并对检查相关责任部门或者责 任人进行奖惩。
5.7 检查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对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6  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附件:各类检查内容

各类检查的内
1.施工人员施工班长、施工队安全员自查。
1)施工对象和要求是否明确。
2)施工是否会影响其它场所和其他人员安全
3)施工用的机电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
4)施工安全措施是否适当并得到落实,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水、灭火器材和防污染 材料。
5)他人(周围)的施工是否会影响本作业点的安全。
6)施工用的电源线、氧气管、乙炔(天然气)管、压缩空气管走向是否正确,有无破 、泄漏现象,绑扎是否牢靠,是否分道有效架空。
7)是否按本工种或者本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危(wei)险场所作业是否有人监护。
9)热工作业、脚手架搭拆等危(wei)险审批作业是否已得到审批,高处作业的边、沿、孔、 洞等是否采取了防坠落措施。
10)是否按规定穿戴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11)本施工现场“6S”状态是否符合规定。
12)通风、照明是否合理、足够
13)身边的作业人员是否正在违章作业。
14)是否清晰作业现场安全标识的内容。
15)是否按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及其它防污染要求等。
2.工区/车间管理人员安全、环保巡查。                                            1)分派生产任务时是否明确施工对象的结构、特点。                            2)本工区/车间的重点工程是否确定并落实了安全、环保措施。                  3)是否按规定申报、审批热工作业和其他应审批的作业。                        4)本工区/车间工人(包括外包工)是否遵守“十不焊割”规定                5)施工人员是否清晰施工船舶舱室位置。                                      6)施工人员是否清晰船舶安全控制图和了解工程项目的安全策划                7)危(wei)险场所的灭火器,消防水是否已到位。                                    8)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天然气)管的走向、状态和警告标志是否适当,有
无漏电、漏气现象。

9)码头氧气、可燃气体供气设施有无受到火源的威胁。
10) 脚手架的搭设是否满足标准, 如保证稳固、 脚手板的宽度和长度满足要求并绑扎牢 固、围栏高度和密度合适等。
11)本工区/车间工人打开了人孔、道门、 工艺孔等开口是否都有防坠落、防踩空装置。 12)施工人员穿戴个人劳保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13)有无违章吸烟现象。
14)车间内和船舶施工现场环境是否符合“6S”要求。
15)生产场地上物料摆放是否稳固、整齐,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16)是否按规定做好垃圾的分类及其它防污染要求等。
3.安全环境监督部安全管理人员巡查
1)是否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2)安全防火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3)在修、造船舶的安全通道是否标识清晰、畅通无阻。                4)登船梯是挂好安全网、固定可靠、角度小于 45 度。                5)消防皮龙是否到位并且
设置合理,是否保持压力(不小于4 公斤压力)。 6)工人员是否掌握油舱分布图和安全控制图和清晰应急救援措施。
7)船方的消防水泵是否随时可用。如果消防水系统有修理工程,应检查是否进行了
8)是否在船上设置了必要的消防器材,是否在上船(过船)梯口设置一定的数量的灭 环境安全火器材。
9)是否配备了必要防污染材料,是否按规定做好垃圾的分类及其它防污染要求。 10)各种必要的安全标志牌是否按标准要求挂好,是否与实际需要相符。
11)检查油舱、油柜、油管、油舱蒸汽加热管、油漆间、分油机间等易燃易爆场所时 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a 是否经过了测爆。
b 是否已清除了油渍和油脚
c 是否进行了充分的通风。
d 吸油口和加油口是否进行了封堵
e 蒸汽管里是否进油了
f 是否隐藏了别的油柜或者油舱空间
g 该油舱的透气管是否与别的油舱共用(如果是,要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