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答辩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
一、毕业论文及答辩环节质量标准
1、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是高等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撰写毕业论文不仅有助于本科生巩固已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而且也是培养本科生科学思维、学术规范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答辩形式,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也是对本科生综合能力和本科教育全程教学工作的检验。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基本要求是:
(1)在毕业论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教育与科研(生产)、教育与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对学生掌握基础学科理论和实际工作技能的综合训练,重视和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重视和加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逐步提高我校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2)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要结合毕业实习尽早安排。为确保学生毕业论文的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各专业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根据学科特点安排足够的时间。
毕业设计答辩(3)毕业论文必须坚持一人一题原则,可以在以下方面确定选题:新领域、新技术、新理论的综述和探索;已有理论或技术的拓展;已有理论、假说或技术的新颖论证;已有理论或技术在新领域中的综合运用;社会生活、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热点问题的分析解决等。
(4)毕业论文工作应注重学生科学研究方法的培养和训练。在教师的指导下,着重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①根据课题要求进行全面策划、系统调研、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实施步骤的能力;①根据课题要求系统进行相关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的能力;①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外文资料的翻译、整理能力;①针对具体问题进行调查、实验、测试、数据分析处理等科学研究的方法和能力。
(5)在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中,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组成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答辩委员会,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要针对各专业特点制定科学、可行的答辩评分办法,统一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搞好学生成绩的评定。
(6)按学校的统一规定,严格评分标准,规范答辩程序,做好有关记录,认真填写各种表格。
2、质量标准
二、毕业论文及答辩环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1、评价方案
以《毕业论文及答辩环节教学质量标准》为依据,按《毕业论文与答辩质量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内涵和评价方法,采取先分项定等再计算分值后定性确定等级的方式对各专业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首先对各评价要素评定等级,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档,按《毕业论文及答辩环节教学质量标准》中A、C的标准,低于A高于C为B,低于C为D;然后计算评价项目的得分;得分=∑(评价要素分值×等级系数)等级系数:A=1.0,B=0.75,C=0.5,D =0.25。评价总分S等于每项得分之和评价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评定:优秀:100>S≥85;良好85>S≥75;合格:75>S≥60;不合格:S<60。
2、几点说明
(1)毕业论文及答辩质量评价由教务处统一部署,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教务处随机派人参与各教学单位的答辩过程。
(2)毕业论文及答辩质量评价可先由教学单位组织自评,由教学单位毕业论文及答辩领导小组将自评
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系主任审阅、签署明确意见后交教务处,教务处进
行抽查核定;
(3)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及答辩领导小组组织教研室主任和参与指导、评阅、答辩工作的教师代表审阅各专业的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材料,认真分析本单位在组织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学生毕业论文完成的情况与质量,按《毕业论文及答辩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逐条自评,填写《毕业论文及答辩教学质量评价表》。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通过抽查材料及论文,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及答辩工作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形成对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工作评估结论的初步意见和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报主管教学的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