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涵义
资源教师是指在目前条件下,承担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测量、咨询、教育、教学等任务的特殊教育教师。
这些教师既可以是特殊儿童的直接教育者(如文化补救教学者、特异行为训练者),也可以是辅助教师,即在普通班级上课时是普通老师的助手,也可能是其他老师的咨询者、特殊儿童及其家长的咨询者等。
(二)资源教师的类型
1.以补救教学为主的资源教师,目的是帮助学生在文化成绩上达到
规定的标准。这种类型的资源教师应该是明确资源教师的主体。
2.以行为训练为主的资源教师,目的是针对学生的特殊需要开展各种类型的行为改变和塑造,如感知肌能训练、定向训练、语言训练、不良行为的改正等。
3.以测量、咨询、指导为主的资源教师,包括特殊儿童的测量、为其他教师、家长提供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等。
一个教师可以同时承担上述三种任务,而成为综合型的资源教师,也可以只承担上述的一种任务,成为某一类型的资源教师。
(三)资源教师的任职条件
资源教师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有关普通教育的知识和能力,包括文化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二是特殊教育的知识和能力。特殊教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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