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6.04.29
【字 号】鄂建[2006]53号
【施行日期】2006.04.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建[2006]5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中南市政设计院、厅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根据省政府纠风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成立湖北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湖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并指导全省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处理与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它重要问题;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系统规范,秩序合理,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建设管理新局面,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发懋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詹世良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 副厅长
      董遵昌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成 员:吴涤清 省建设厅机关党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涂永礼 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徐武建 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童纯跃 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处长
      谢学长 省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刘金联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处长
  三、纪检组长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厅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涤清兼任。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省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交流和调查研究工作;督促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及时函告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建设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忠诚
湖北省建设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