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
财政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任务清单
纪检组长一、履责内容 县财政局纪检组是财政局执纪监督问责专门机构,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协助局党总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陈鹏同志作为局纪检组长,负责财政局纪检组全面工作,对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二、履责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向局党总支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局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局党总支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 4.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 5.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6.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办案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严格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四)强化执纪监督 8.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
督检查。 9.严肃查处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 (五)深化教育预防 10.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廉洁理财。 11.对财政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六)严格追究问责 1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13.坚持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 14.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一案双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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