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2.14
【字 号】衡政函[2012]7号
【施行日期】2012.0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的通知
(衡政函〔20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级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分工等情况,经研究,对部分市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有关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部分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有关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调整的市政府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1、衡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2、衡水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
  3、衡水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
  4、衡水市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
  5、衡水市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6、衡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7、衡水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1、衡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 慧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王宝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马福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韩克俭  市政府秘书长
  白金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凤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辉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田大峰  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
  侯桂宁  市教育局局长
  李桂生  市科技局局长
  孙世岩  市监察局局长
  崔洪义  市财政局局长
  辛明忠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卢援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贺书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邢荣利  市水务局局长
  祖殿才  市农牧局局长
  罗志杰  市商务局局长
  郝彦彬  市卫生局局长
  孙书润  市国税局局长
  杨聚好  市地税局局长
  张运良  市工商局局长
  吕松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根起  市文广新局局长
  季铁华  市统计局局长
  张凤军  市林业局局长
  王立发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宋英璞  市物价局局长
  居丽玲  市气象局局长
  陈国忠  人行衡水支行行长
  王金才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亚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宝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会议视议题确定参会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衡水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衡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发改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相应充实力量。衡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工作由市发改委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环保局为主承担。
  市发改委主任王辉兼任衡水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衡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宝聚、市环保局调研员代树瀛、市气象局副局长王建恒兼任衡水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宝聚、市环保局调研员代树瀛兼任衡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衡水市电网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宝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戴国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白金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双翼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辉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峰  市规划局副局长
  辛明忠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崔洪义  市财政局局长
  吕松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卢援助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新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夏彦卫  市电业局局长
  刘景岳  市城管局局长
  贺书云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凤军  市林业局局长
纪检组长  宋英璞  市物价局局长
  张 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祖殿才  市农牧局局长
  邢荣利  市水务局局长
  李根起  市文广新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