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知道。
  []第一,同志:
  根据党员领导干部警告谈话和信件实施细那么(试行)的规定,请告诉我。
  书面说明以下情况,说明态度,将咨询通知书和反响表等相关资料表等相关资料。
  我委托了我。中国共产党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年初、月初、日初、日初、日初、日初、日初、日初
  湘赤监纪信查询[,第一同志:
  根据党员领导干部警告谈话和信件实施细那么(试行)的规定,请告诉我。
  对以下情况进行书面说明,说明态度,将咨询通知书和反响表等相关资料交给年初月。
  几天前向我提交了委员会。中共赤山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年初初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给领导干部写信的暂行方法。
  鄂纪发(20213)号。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严格标准信件咨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央纪律委员会中央组织部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勉强对话和信件暂行方法等制度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各级纪律检查监察机关在众反映和纪律监督中发现领导干部违反纪律问题的线索,可以以信件的形式由本人说明,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领导干部写信。省管理干部、省记录管理干部的信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统一进行。其他县(处)级以下干部的信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根据具体情况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咨询有关领导干部。
  第四条对领导干部实施信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内部机构分析研究反映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的线索,向领导干部本人说明或说明的,经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反映领导干部发出询问通知(见附件)。
  (二)信件咨询对象应在收到信件咨询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
  根据信件问题的事实,书面答复包括问题的说明、具体的整改措施等。确实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情况下,咨询对象必须向经纪检查监察机关报告负责咨询的内部机构同意,适当延长回复时间。未经请示批准,无故未按时回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咨询的内部机构应当命令及时回复。
  (三)通信对象通过本级党委(党组)和纪律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的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后,应向纪律检查监察机关提交负责通信的内部机构。信件咨询对象是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人,信件咨询问题的书面答复必须由本级纪律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纪律检查监察机关提交负责信件咨询的内部机构。
  (四)通信对象应根据通信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通信情况报告本机关党组织年度民主生活会。
  第五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书咨询的内部机构对书咨询对象的答复内容具体明确的情况下,提出同意书咨询对象的答复意见,进一步调查理解等处理意见的答复内容模糊,问题的说明不明确,或者改正措施不具体的情况下,可以再次发出书咨询的答复内容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把握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调查验证。
  第六条回复信问题存在隐瞒、编制、回避、歪曲事实等欺诈行为的,通过发送信件的纪律检查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根据情节向咨询对象批判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第七条向众实名通报的,通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向通报人报告通信结果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通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按规定程序通报通信结果。
  第八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书咨询的内部机构应立即整理书咨询和相关答复情况并归档,一式三份,分别由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书咨询的内部机构保存,由负责案件监督管理、访问的内部机构归档。
  第九条咨询结束后,纪检监察机关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咨询对象的根本情况和咨询主要问题。
  第十条是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对于失密、泄密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本方法由中共湖北省纪检委员会、湖北省监察厅负责说明。
  第十二条是从发表之日起实施的。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纪检监察部门谈话信询问工作管理方法。
  第一条是进一步实践监督执行纪律的四种形态,标准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律检查监察部门的对话咨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警告对话和对话咨询的暂行方法等规定,根据中央纪律委员会、中央纪律委员会驻国务院国资委纪律检查组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对话信件是贯彻中央全面严格管理党把纪律放在前面等要求,是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开展教育管理的主要方法,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问题线索的重要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话咨询。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的对话,包括预防注意对话、询问警告对话、纠正错误的警告对话、问责处分对话等类型的对话,可以以任职对话、日常对话、集体对话、个别对话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与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或反映者对话
  (1)出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的;
  (2)有轻微违纪行为,无需给予纪律处分;
  (3)反映问题过于笼统,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年代长,难以验证的;
  (4)反映问题的原因,调查无证据的;
  (五)履行两项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果差的;
  (6)巡视、巡视反响问题无法整理的;
  (7)提拔干部财产公示过程中未如实申报,情节轻的;
  (8)履行职务时失职、渎职等情节较轻的;
  (9)其他需要注意的事情。
  第六条适用本方法对话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主对话人。谈话者不得少于两个人。
  (一)与企业党政顶尖对话,一般由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主讲,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陪同的上级企业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律。
  检查组长(纪委书记)主要谈话。
  (2)与企业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对话,一般由上级企业纪律检查组长、副组长(纪律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主谈的上级企业也可以委托对话对象所属企业党组(党委员会)书记主谈。
  (3)与企业总部负责人谈话,一般由党组(党委)书记主谈,由纪律检查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陪同的党组(党委)书记也可以委托纪律检查组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主谈。
  (4)与企业总部其他中层干部谈话,一般由纪律检查组长、副组长(纪律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主谈,由纪律检查监察部门负责人陪同。
  (5)与企业其他人员交谈,由纪检监察部门确定适宜的交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