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供货协议样本(通用3篇)
 
饲料供货协议样本篇1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购买喂山羊的兽药和饲料。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双方职责
  1、乙方向甲方提供山羊养殖经营实况。
  2、甲方需要给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全部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后,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提供给乙方存档备查。
  二、订货、物流、价格
  1、甲方供应饲料和兽药数量,按照乙方提报的数量或可根据乙方提供的养殖量核算数量。
  2、甲方接到乙方订货通知,将饲料和防疫兽药运卸至乙方指定地点。
  3、甲方负责兽药的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甲方在与乙方合作期间,兽药和饲料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兽药和饲料价格市场性和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双方事先口头协商);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兽药,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
  5、付款方式采取转账付款结算方式。
  三、验收
  1、乙方根据饲料和兽药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产品外包装(如破损、污损)及药物外观不合格(如与所含成分性状不符)拒收入库。
  2、乙方根据查验时,发现饲料和兽药无有效期、临期(距保质期 12个月)、过期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3、乙方根据本养殖场实际需要,对在甲方购进的饲料和兽药(未过期的)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四、质量标准
  1、按照《质量承诺书》要求,因饲料和兽药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必须及时保证乙方所需饲料和兽药的供应,兽药的批准文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饲料供货协议样本篇2  甲方(购买方或债务人):
  地址:
供货协议
  :
  乙方(供应方或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合同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及供货日期
  1.甲方自提:品种及数量以乙方发货单为准,甲方对品种和数量有异议时,应于发货单开出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发货单之品种、数量和价格等。
  2.乙方送货:品种及数量以乙方发货单为准,饲料出厂后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品种和数量有异议时,应于收货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发货单之品种、数量和价格等。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其所销售饲料产品质量、标签标识等符合国家标准。
  三、结算方法
  1.甲乙双方同意货款以现金、银行卡或电汇形式结算,以实际到达乙方银行账户为准。
  2.先货后款:乙方授予甲方一定时间的信用账期,到期前甲方必须归还货款,账期以每次发货当日开始计算。
  3.由于甲方延迟支付货款而造成的供货中断,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信用条款
  鉴于甲方主要使用乙方产品,为解决甲方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从而帮助甲
  方扩大经营规模,同时提高乙方产品在终端市
  场的占有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赊欠乙方货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1)信用额度和账期:乙方同意授予甲方的信用额度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信用账期不超过30天(大写:叁拾天)。
  2)授信有效期:20xx年01月18日 20xx年12月31日;
  3)授予信用条件:乙方授予甲方的信用额度,是以甲方达到以下约定的销售目标作为基本条件的,否则乙方有权提前部分或全部终止授予信用,提前收回全部欠款。
  甲方承诺销售目标:每月饲料用量不低于300吨。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本合同签订以前,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
  (1)经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3)可以证明其偿还能力的资产证明,如客户名下的房产证、土地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所有页数)等;
  (4)客户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或者个人借记卡号,以备银联代收等业务的办理;(已办理银联代收业务的此条可不办理)
  《客户档案登记表》,客户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照片2寸1张;(公司已经有立户申请书及相片的可不提供)
  2、配合乙方的定期监督检查,提供乙方检查人员所需的财务资料和还款计划。
  3、甲方按规定及时清偿乙方货款及资金占用费的义务。
  乙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累计赊欠货款超过约定额度的或约定期限未还款的或违反乙方市场管理制度,损害乙方利益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发货。
  2、甲方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乙方认为必要的,也可以
终止双方的合作事宜:
  (一)、信用情况严重恶化的;
  (二)、合同期间以各种非正当原因拖欠或拒绝归还公司货款的;
  (三)、经营出现困难,负债增加,经营能力减弱,导致不符合乙方资金扶持制度规定的扶持对象资格的;
  (四)、证件材料不全,恶意或随意变动经营地点、经营方式或不愿意提供详细信息或刻意伪造相关资料办理赊欠货款手续的;
  (五)、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发生死亡或携款潜逃的;
  (六)、采用欺诈手段(假电汇等)骗取货物,而后未能将货款汇出形成逾期账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