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勘察设计合同介绍
1.概念及特点
⼯程勘察设计合同是业主与勘察设计法⼈之间为完成⼀定的勘察设计任务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程勘察设计合同除具有经济合同的⼀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合同的订⽴必须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为依据;
(2)订⽴勘察设计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
设计合同(3)勘察设计合同,实⾏定⾦担保制度。
2.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
(1)建设⼯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2)业主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承包⽅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件份数。
(3)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及⽀付办法。
(4)违约责任。
(5)合同纠纷和解决。
3.争议的解决
合同发⽣争议时,发包⼈、承包⼈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承包⼈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诉讼条款提请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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