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设计合同模板(汇总7篇)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1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设计合同  第九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