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汇总7篇)
纯设计设计合同模板 篇1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设计合同 第九条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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