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工作计划四篇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篇1
一、目标任务
健全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努力打造“诚信社会”、“诚信荆州”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保障
根据我市工作需要,参照国家、省相应工作机构,现对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作如下调整:
市直政府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和充实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实施计划
(一)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1.贯彻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争取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软件资产年度统计、管理、考评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版权局、市财政局)
2.把市直部门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软件采购管理,将通用软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建立党政机关软件采购机制,为党政机关提供软件采购合理价格和有效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对市直政府机关开展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将软件资金预算编制、软件采购、软件资产管理等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规范市直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指导县市区审计部门开展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将软件正版化审计工作纳入审计工作报告和政府信息化建设范围。(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二)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
1.明确1—2家国有企业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部门规划 2.明确1—2家银行金融企业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银监局)
3.明确1—2家证券期货、保险企业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4.明确1—2家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明确1—2家工商联会员企业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企业,并指导其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联)
6.协助省新闻出版广电完成新闻出版广电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与市内机械、勘察设计等行业企业的联系,探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思路。(责任单位:市版权局)
7.探索建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纠纷调解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司法、调解等手段,妥善处理目标企业遇到的投诉或诉讼,将软件企业的自发维权纳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机制,形成健康、统一、有序的工作推进秩序。(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
8.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推进的目标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区政府及主管部门)
9.开展对所属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专题调研,探索推进本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三)强化市场监管。
1.将打击软件侵权盗版行为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和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软件市场、电脑城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曝光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企业。(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2.加强对企业使用盗版软件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盗版软件且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并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定期在有关和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和调整。(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3.依法查处软件市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软件市场的经营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4.开展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专项检查,督促软件厂商解决软件兼容等问题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规范销售渠道,从源头上防止使用盗版操作系统软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
(四)加强服务和宣传培训工作。
1.为本行业企业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开展工作,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和模式,在行业内加以推广,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并推荐示范企业参加“全国软件正版化示范企业”的评选,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有关申报程序,向全省全国予以推荐。(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2.积极协调相关软件及服务提供商,为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引导软件供应商搞好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加强信息交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相关媒体和及时发布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等新闻信息,推介正面典型,曝光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4.加大培训力度,针对政府机关和企业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及企业对使用正版软件的认识,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软件版权知识。(责任单位:市版权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
(五)开展督查工作和坚持报告制度。
1.按照《荆州市软件正版化督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各督查组认真开展督办检查工作,督查结束后,及时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办公室将根据各组督查情况,向市政府汇报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查组)。
2.县市区政府、市直政府部门应坚持报告制度,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半年及年度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政府部门)。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篇2
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关键之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5号)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国版函〔〕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做好推进我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县直机关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应当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并实施机关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办法,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二、 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县直机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软件正
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建立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信息库,并于6月19日前将责任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三、 加强软硬件源头采购管理。县直机关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要求及财政部印发的《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的规定,完善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规范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流程,审核新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时,要审核是否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以及是否有正版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购置计划,严把正版软件源头关。
四、 开展软件使用情况专项调查。县直机关各单位要结合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计划,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软件使用情况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需要采购正版软件的,要做好经费保障,及时采购。县直机关各单位将自查情况及时填报汇总,并于6月19日前将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县科技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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