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歌,法学之梦
陈航 2011级法学4 2011214371
  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的青春一定是伴随着各种法律现象,围绕各种法律关系展开的,这种感触和体验很深。
  关注新闻的同学可能都知道青春赞歌,国庆期间,最大的关键字就是一个”, 最新的一部法就是《旅游法》,最流行的一句祝酒词就是祝你越来越爱国,咱走一个”, 听了这话,你敢不喝吗?不喝可就是不爱国哦!那什么是爱国呢?什么是实现中国梦呢?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不同的见解.大到为国家出生入死,小到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工作.就拿刚刚过去的华师百十周年校庆的活动来说,爱华师当然也算爱国的表现,有很多校友回到华师为母校庆生,他们可能已是白发苍苍的老翁,可能已是富贾一方的商人,也可能只是一个刚刚走出校园踏上工作岗位的孩子,虽然在年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角的扮演中他们处于不同的层次,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曾经在这里度过最美好的青春时光,又怀揣着各自的梦想从这里启程出发,用华师交给他们的东西去开辟另一片天地。
  拿我来说,华师教会了我,也改变了我很多。17岁,我高三,有天晚上看《南方周末》的报道是关于城管殴打卖红薯的八旬老人,报纸配了一幅图,印象很深,头发花白的老妇人望着一地被打翻的红薯仰天长哭,老泪纵横。老两口只是想把卖红薯的钱,给瘫痪在床上五十多岁的儿子买点儿止疼药却遭遇城管,当时,我刷一下眼泪就掉下来了,那晚我哭到凌晨两点钟,这是我第一次对城管有如此之深的负面印象,甚至想过怎么没人把他们丢去喂狗呢!
  20岁,我大三,进入法学院,系统学习法学两年了,知道自己理论素养和法学功底还很浅薄,但是与两年前相比,我学会了两个词:一是理性,二是反思。时隔两年,夏俊峰事件又重回大众视野,他被执行了死刑,网上舆论一片哗然,近乎一边倒的网友认为夏俊峰不该死,还有不少人感叹法律无情,咒骂以城管为业的人,甚至有高校教授在微薄宣称对中国法制失望,对社会无情失望。可是我们静下来想想,抛开夏俊峰事件本身,难道只要遇到弱者法律就应该对其犯罪行为网开一面吗?那是不是博得了大众的同情就可以躲避法律的追究呢?难道只是因为媒体报道的都是城管的事件,我们就可以断定所有的城管都是在吗?在这里,又引出了新的问题,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民意是否应该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微薄反腐可不可取?死刑制度是否应该废除?我们的城管制度、养老制度、医
疗保险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是否都在与时俱进,是否真正在维护公民的利益?没有反思就无法发现问题,没有理性地分析问题,永远也不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两年前后,对比很大,以往看新闻根本不会思考事件背后所折射出的一些社会问题或者法律问题,这种改变是法学带给我的,是华师教会我的。
著名的孙志刚案推动了《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案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越来越公开透明;李某某案向世人揭示权贵永远不要妄图挑战法律的权威;最高法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司法解释进一步说明规范网络言论的必要性;还有各种诸如房案,丁书苗案等等都在向我们证明,为了实现中国梦,法律梦正在努力。 
  尽管这个十一堵字当前,尽管PM2.5在首都的上空挥之不散,尽管还有很多谣言需要被制止,很多腐败需要被制裁,但是中国的法律始终是在进步着,中国的法律工作者始终在一代代努力着。我们更应该充满信心往前看,去实现自己的法学梦想,无论将来我们会成为律师还是法官,无论将来我们会从事法律行业或者只是一名普通公民,都不要忘记我们学习法律的初心,为心中的正义而战!
  赵微有致青春,郭敬明有小时代,黄晓明有合伙人,他们都在用不同的方式祭奠青春,而我们呢?
是不是应该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去为心中的那杆天平去不懈努力呢?作为一个法学学子,左肩肩负的是正义,右肩传递的是希望,不要恐惧前路的漫长,因为当你面对阴影,背后一定充满着阳光!唱一首青春赞歌,去追寻我们的法学之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