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办法(试行)
一、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教语用【20032号)和教育部语用司《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试行办法》(教语用司函【20095号),结合我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机辅测试)实践,制订本试行办法。
二、读单音节字词、读多音节字词、朗读短文三项,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定的机辅测试系统评定分数。命题说话项由测试员听音评定分数。
三、命题说话项测试员评分要求
.应试人语音错误次数是语音标准程度归档的依据,故测试员要听出、记出应试人语音错误的次数。
.语音标准程度档次不能与普通话水平等级机械对应,要根据应试人语音面貌扣出具体分数。
四、命题说话项评分细则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1分、2分。极少有失误,指偶有不成系统的零星语音失误,既包括语音错误,也包括语音缺陷。失误1-2 次扣0.5分;失误3-4次扣1分;5次以上扣2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方音不明显”,指语音错误10次以下,有1类不明显语音缺陷,扣3分、4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5普通话考试文章分、6分。“方音较明显”,指存在1-2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或1类系统性错误。
四档,语音错误在10-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7分、8分。“方音比较明显”,指存在2-3类系统性语音缺陷或2类系统性错误。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9分、10分、11分。“方音明显”,指存在3-4类以上系统性缺陷或3类系统性错误。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2分、13分、14分。“语音错误多”,指超过20次;“方音重”,指存在5类以上系统性缺陷或4类系统性错误。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不规范指存在方言词汇(含语气词)、语法和错误词汇、语法两种情况。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1分、2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3分、4分。
本题量化计算,每出现一次扣0.5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书面语或背诵腔。略有表现,扣0.5分;一般,扣1分;明显,扣1.5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指停连、节律、重音、轻声有差距,相对音高不一致。程度一般,扣2分;程度严重,扣3分。
4.说话缺时扣分。
缺时有两种情况:一是说话最终时间不够3分钟;二是说话过程中时断时续,每次中断5秒以上即可累计。均按缺时扣分。
缺时1-4秒不扣分。缺时5-20秒,扣1分;缺时21-40秒,扣2分;缺时41-60秒,扣3分;缺时61-80秒,扣4分;缺时81-100秒,扣5分;缺时101-120秒,扣6分;缺时121-140秒,扣8分;缺时141-149秒,扣15分;说话时间不足30秒(含30秒),计为0分。
5.离题、内容雷同,视程度扣1-6分。
“离题”是指应试人所说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话题。①基本离题或离题,扣5分、6分;②部分离题,扣3分、4分;③少量离题,扣1分、2分。
“内容雷同”包括:(1)变相使用《普通话水平测试纲要》中的60篇朗读短文;(2)使用报刊、书籍、网络等现成文章;(3)多人使用同一篇文章。视程度扣1-6分。
离题和内容雷同可以重复扣分,但两项合计最高扣6分。
6.无效语料累计占时酌情扣分。
“无效语料”即没有功效、不起作用的话语。指语言冗余,有多余的重复或啰嗦话。
无效语料累计占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累计占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即20秒扣1分。有效话语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7. “说话”项直接读朗读作品或稿件者,按考试作弊处理,成绩记为零分。
五、本试行办法由山东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