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们在写作中比较注重“写什么”和“怎么写”,却不太注意“为谁写”。忽略这一点的后果是,写作往往变成了私人化话语,失去了与大众沟通的可能。“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这是盲目带来的孤独。
传统写作学强调“写什么”“怎么写”的问题,而忽略了“为谁写”的问题。也就是说,只强调写作是“自我抒发”,而忽略写作的“沟通社会”。按照现代写作学的观点,一个完整的写作系统包括写作主体、写作客体、写作受体和写作载体。写作受体即是读者。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写作中的读者意识。
在西方的新闻写作理论中,什么事情有新闻价值?读者感兴趣的就有新闻价值。新闻应该如何写?按读者想要知道的先后顺序写――他最想知道的最先说,然后想知道的接着说,还想知道的继续说,不想知道的就不说。这就是读者意识。
写作活动不只是作者创作的活动,它还包括文学读者进行阅读鉴赏的活动。只有经过读者阅读鉴赏,作者创作的文本才能实现其价值。因此,读者是文学活动的又一基本要素。读者阅读文学作品,既是从作品中了解作者的思想,了解作品中描写的人情世态的活动,同时也是读者在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修养的基础上,运用想象、联想而使作品内涵在头脑中具体化的活动,这就涉及读者再创造的问题。西谚中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之说,中国古语也讲“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都触及读者阅读的再创造性质。
比如,英国作家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其基本主题是嘲讽时政,通过大人国、小人国的故事对英国社会的现实状况进行批判。作者自称该书创作的目的是“使世人烦恼而不是供他们消遣”。但时至今日,作品表达的原有含义已经淡化,倒是作品中那些带有幻想彩的描写使人着迷。出版者将之改编为连环画,使广大少儿也能够阅读。
结果在历史的演变中,小说由原来的政治讽刺小说变成一般性读物,读者对作品主题的理解也改变了。人们把它作为儿童文学作品,认为它包含鼓励儿童了解世界的外向化的价值取向。
再比如,中国南宋时岳飞的《满江红》被诠释为爱国主义的名篇,在抗日战争时期,它激励了许多爱国青年们的斗志。从词作文本所写“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来看,它当然包含了爱国思想,但更主要的是表达忠君情愫。可以说爱国在岳飞那里只是忠君的具体化,它同近代爱国主义者将民族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原则是不同的。由此可见,文学阅读的接受活动对于文本意义具有能动的再创造作用。
朱自清说:“写作练习可以没有教师,可不能没有假想的读者。”因此,作者在动笔之前就要对“写给什么人看”有大致明确的目标。其实,作者在作为叙述者讲述故事时,心目中必然要有一个潜在的叙述接受者。
比如,18世纪德国诗人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在前言中就设定了接受者:“有关可怜的维特的事迹,
凡是我所能够到的,我已经尽力搜集了,并把它们呈现在你们面前,我知道你们会因此感谢我的。对于他的精神和品格,你们不可能抑制自己的钦佩和爱慕,对于他的遭遇,你们不可能吝惜自己的眼泪。至于你,善良的灵魂呀,你正在感受像他那样的苦恼,从他的悲痛中汲取安慰吧。如果由于命运或者你自己的过错,无法到一个更亲密的知己,那就让这本小书做你的朋友吧。”
叙述者在这里对接受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应当是钦佩和爱慕维特品格的,为他的遭遇而伤感的“善良的灵魂”。任何一位读者要想真正领会叙述者发出的信息,就不能不尽可能地向那个潜在的叙述接受者的身份与心理接近。《少年维特之烦恼》的叙述者期待着叙述接受者能够感受到维特的苦恼,能够从他的痛苦中汲取安慰,这意味着叙述是个双向的活动:一方面叙述者在讲述,另一方面在接收故事的信息时读者产生预期的反应。离开了叙述接受者的特定条件,这种双向
活动就不会发生,作者所期待的阅读活动也就落空了。
中国传统叙事作品的叙述者也十分强调读者的反应,如《三国志通俗演义》在叙述者的序言中就要求:“若读到古人忠处,便思自己忠与不忠;若读到古人孝处,便思自己孝与不孝。”《红楼梦》的叙述者感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显然也是在寻求真正知音、“解味”的读者。
现代写作学把读者作为影响写作活动的重要因素之一,强调写作时必须具有明确的读者意识,写作活动
中必须考虑读者因素,对于学习写作和研究写作都具有现实意义。
具体来讲,写作中的读者意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向读者传输有益的知识、信息及人生智慧,使读者认识自我
首先,科普文、学术论文等实用文章,最直接的功效就是传授知识,传输信息。文学作品也有传输知识的作用。人们总是力图通过文学作品发现历史规律、社会本质,熟悉人类某种生活状态,了解各类知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许多革命领袖,在阅读文学作品时,更注意的是作品中涉及的与当时的政治斗争、革命斗争有关的内容;某些领域的科学工作者,有时也在借助文学作品来研究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典章制度、民俗风情、文化变迁等有关知识。鲁迅说,他喜欢看关于非洲和南北极之类的影片,是“因为自己将来未必到非洲和南北极去,只好在影片上得到一点见识了。”
其次,除了向读者传输自然知识外,还要传达社会及人生的智慧。读者的生活知识与阅历是有限的,而生活却是无限的。文学作品正可以帮助读者认识生活,既了解过去,又洞察未来。不仅如此,即便是生活在某种境遇中的人们,也不一定真正了解自己的真实处境,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文学作品则把人类社会生活描写出来并呈现在读者面前,从而帮助读者认识社会现实,把握历史规律,增长生活知识,满足认知需要。先观他人,再反观自己。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曾力图从优秀的文学作品中探寻生活的航向,求索人生的答案,树立正确的人生态度,
以求成人成才。五六十年代,我国的许多青年读者曾特别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春之歌》《红岩》等作品,都是从中获得了很多人生的启迪。
再有,除了帮助读者认识外在世界,还要帮助读者了解人的内在世界,增进读者对人类自身以及读者自我的认识。鲁迅说过:“在小说里可以发见社会,也可以发见我们自己。”黑格尔也认为,艺术欣赏的目的是“在艺术作品里重新发现自己”。文学是写人的,是为人而写的。文学渗透了作家本人的人格、精神和情感评价,文学艺术使人直面人生、拷问自我,认识到“我是谁?我从何处来?我到何处去?”是作家与读者一道参与对人性奥妙或生命奥妙的探索和揭示。比如我国古代《诗经》等许多篇章以其对主人公爱情心理的生动细致的描绘,成为讴歌人类美妙人性的千古佳作。再比如,意识流小说对人的隐秘心理和无意识活动的描写,有助于增长读者关于人的心灵活动规律和奥秘的知识。更为重要的是,那些优秀文学作品对人物立体化性格的塑造,使人性的丰富性复杂性得到揭示。例如鲁迅笔下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就深刻揭示了某种具有普遍价值的人性的懦弱、虚荣、虚假、低劣、无力和无奈。
另外,凡是优秀的文章作品,不但在内容上让读者增加知识,获得思想启迪,而且在形式上带给读者美感,使读者获得审美愉悦。阅读的过程成为精神享受的过程,这是很多人在阅读优秀作品时都有过的感受。
二、向读者发出指令,施加影响
一般来讲,文学作品中的知识传输功能是隐含性的,但是一些实用类文章,所传达的知识和信息是直接的。比如,产品说明书向消费者传达有关产品的知识;广告中对读者的宣传鼓动;公文中的下行文向特定的受体传达指令、部署安排、指导行动等等。
三、以高尚的写作陶冶读者情操
写作是一项高尚的精神劳动,是写作主体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一个具有高尚情操的写作者,一定会通过写作的文章作品
发现自己传达对真善美的发现和颂扬,对假恶丑的揭露和鞭笞。鼓舞人们热爱生活,珍爱生命,亲近大自然。对各种是非曲直爱憎分明,对各种悲欢离合感同身受。自己纵使身处逆境,遭遇不幸,也向读者宣示着乐观精神和美好的希望。这就能使读者在阅读接受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得到情操上的陶冶。
文学的审美属性规定了文学阅读可以是而且应当是一种审美方式的阅读。事实上,充分地接受、欣赏文学的审美价值,正是文学读者最为常见的阅读动机之一。读者往往是暂时从紧张的现实生活中“抽出身来”,以一种“非功利性”的态度来对待文学世界,出于消遣、娱乐、游戏和休息的需要,尽情地从文学世界中得到审美享受。当然,消遣、娱乐、游戏和休息等仅仅是读者审美欲望的浅层次的心理动因,实质
上在这种表层心理动机下,潜伏着更为深刻的心理背景。在众多读者中,有的是为了满足一种补偿和宣泄的渴望;有的意味着对生活的积极介入,意味着陶冶充实自己的精神生活,提升自己的心灵境界,培养健全的人格结构,增强自己的生活智慧、力量和信念。因此,文学作品可以抚慰读者失衡的心灵世界,也可以唤起读者崇高的审美理想。
读者的审美体验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悦耳悦目――指受体对作品艺术形式的审美感知及其所引起的感性快适。
悦心悦意――对作品中人物性格的审美体验及其带来的情感和想象的愉悦。
悦神悦志――对作品中关于宇宙、历史和人生的深邃思想意蕴的领悟及其所带来的超越感、升华感和自由感。
对于大多数读者或读者的大多数阅读来说,消闲、娱乐与放松的功能是基本功能,很多理论家都指出了文学给人以精神调节、休息和消遣。比如,恩格斯在谈到民间故事书的审美娱乐价值时指出:“民间故事书的使命是使一个农民在作完艰苦的日间劳动,在晚上拖着疲乏的身子回来的时候,得到快乐、振奋与慰藉,使他忘却自己的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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