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基础
一、道德、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
1、道德。
道德,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属上层建筑,是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人们共同生活,必须以法律来维护稳定的秩序,即以强制性的手段约束和协调人们的行为、人际的关系。而在法律之外,必须辅以舆论、传统和内心信念,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维持人们的行为规范。这样一些行为规范的总和,就是道德。道德在不同社会中表现为不同的行为原则、规范、准则,但它们往往有适用于不同社会制度的一些共同部分,并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道德与政治、法律一样,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手段之一。道德不同于政治、法律之处,在于它依赖于人们的行为自觉,而不带有强制性。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讲究“正心”、“修身”、“慎独”、“吾日三省吾身”,都是强调道德的内在感悟和静修养成。今天实施素质教育,要造就一代“四有”新人,“四有”之一,就是“有道德”。
2、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基本道德。职业,是人们由于社会分工而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职务的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劳动)。通常说的“三百六十行”,泛指各种职业。中国古代把职业分为“劳心者”和“劳力者”两大类。如孟子说:“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从善恶标准看,可分为正当职业和不正当职业。正当职业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我们所说的职业道德,指正当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工作岗位上同社会中的其他成员发生联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的。职业道德种类繁多,因职业不同而不同,但都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稳定性、连续性,一般都比较简明具体,容易实行,而且有很强的行业针对性和功利性、服务性(为社会经济生活服务)。职业道德受阶级道德影响,体现阶级道德的要求;同时,又受社会公共道德约束,体现社会公德的要求。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体现“为人民服务”精神、集体主义原则和“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要求。在此基本要求之下,各行各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公约、守则、责任制等形式,促使职工忠于
职守,钻研业务(技术),遵守纪律(秩序),服从指挥(安排),团结协作,以推动本职业的发展。
3、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指教师在自己的教学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工作等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由于所在岗位的特殊性,教师道德行为比别的职业显得更直观、更具体、更全面、更高尚。因为教师面对的不是流动的顾客和任意的观众,而是相对固定的社会体(学生),不仅长期置于这个体的注视之下,而且还会影响这个体的健康成长。在这个体的背后,还站着另一个更庞大的体(家长),他们对教师抱有极高的期望,要求教师能成为子女成长的楷模。在今天,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还影响到教师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道德素质水准,不仅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更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中国特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1、教育性:教师职业道德有明确的育人指向性,以学生为教育对象,以培养造就学生健全人格为目的,不同于司机的职业道德(为了行车安全而不是为了教育行人),或售货员的职业道德(为了更好地销售商品而不是为了教育顾客),等等。
2、示范性:教师的高尚言行、完美品德,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感化的来源。“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唱出了教师正确思想、模范言行、完善人格,对学生成长的示范导向作用。这种示范与效仿的关系,不同于售货员的优质服务使得顾客满意,演员的高超技艺深受观众赞赏,等等,因为前者的行为,目的不在示范;后者的反应,也不在于学习、效法。
3、创造性:教师职业直接服务于一个个性格、教养、心理、体魄各不相同的学生,要了解他们,开发他们的潜能,预测他们的发展,就必须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地付出创造性劳动。这样的劳动,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保证,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的。
4、社会性:教师的职业要求是培养“四有”新人,产品是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是新一代高素质的优秀公民。教师劳动的意义,不仅在于按照明天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塑造人才,还在于明天的社会经济发展必将由今天所培养的一代公民去实现。教师这个职业,不仅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与国家民族的未来命运密切相关。
5、无私性:教师职业的特点之一,是它的非计时性和非计件性。教师不可能按8小时工作制上班,也不可能限质限量地计算产品成果。教师付出的往往不仅是青春年华,甚至是毕生心血。终身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固然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他往往更注重自觉地尽义务、作奉献。人们常常将教师比喻成为蜡烛,照亮别人,耗尽自己;或者比喻成为船夫,把学生从无知的此岸摆渡到有知的彼岸;或者比喻成为落花,“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总之,正如同志所说:“教师这个词的本质含义我想就是‘奉献’两个字。如果丢了奉献,那就不能称其为教师。”无私奉献,是教师职业道德特点之一。
三、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1、教书育人的原则: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任务。这个任务,不仅是现代教育必须强调的,而且也是传统教育一贯主张的。《礼记》指出:“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唐代韩愈在《师说》中也说:“师者,所以传道、受(授)业、解惑也。”总之,以教传道,以道致德,以德立人。传授知识与培养品德必须有机地结合为一体,才能完成教师应尽的职责。教师必须处理好教书与育人的关系,树立全面育人的意识,并为此而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精通业务,灵活施教,以实现培养一代新人、提高国民素质的目的。
2、乐教勤业的原则:是教师对待自己从事的职业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要求。乐教,就是乐于从事教育事业,以从教为乐,乐此不疲。如孔子执教四十多年,始终诲人不倦,即使困于陈蔡,仍然弦歌不辍。孟子也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视为“人生三乐”之一。乐教必须以正确的教育观为前提,以对学生的厚爱为基础。孔子说:“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因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而不辞劳苦、不惮烦难,这就是乐教勤业的不竭动力。孔子说自己:“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就是乐教勤业的生动写照。勤业,不仅指勤于教人,而且更要勤于自教,不断钻研教学,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教学水平。如孔子,就是把“学而不厌”跟“诲人不倦”连在一起说的。因为“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故曰教学相长也。”(《礼记》)真正的乐于教人,总是和自觉的勤学连在一起的。这不仅是职业的需要,也是道德(敬业精神)的表现。
3、以身作则的原则:指教师以自身高尚的人格形象,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任务是为人师表。”人格示范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之一。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的学生颜渊称赞自己的老师说:“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表现出对孔子人格学识的由衷敬佩。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每一个教育工
作者必须养成良好的品德、完善的人格,具备“温、良、恭、俭、让”的道德风范,具有“恭、宽、信、敏、惠”的“仁人”气度,为学生成长做人提供理想的人格示范标准。这是从“应该怎么样做”的角度说的。如果从“不应该怎么样做”的角度说,则所有不良的行为习惯,包括不良的道德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等等,凡是不希望学生养成的,教师就不应该在学生面前表现出来。如庸俗浅薄、不敬师长、不守公德、言行不一、虚伪浮躁、不修边幅、不讲信用、挥霍浪费、贪图安逸、怕苦怕累、爱慕虚荣、轻学厌学等等,乃至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高声喧哗、乱叫绰号、胡吹乱侃、挖苦揭短、玩世不恭等等“不拘小节”的行为,教师都不应该有。以身作则,作的是正则。如果教师对自己的言行不加检点约束,给学生以不良影响,从职业的角度看,将会误人子弟,是极不道德的。
四、实施素质教育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
1、国家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师德建设。”(第二部分,第8条)
2、总书记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高质量教育的一个基本条件。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在我国,人民教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
者和建设者。” “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和提高队伍素质。”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第三部分,第7条)
4、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第四部分,第28条)
(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内容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发展完善
1、1984年10月,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草案),共提出9条职业道德要求。
2、1991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提出6条规范准则。
3、1997年8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全国教育工会对6条规范进行必要的修订,发展为8条,并于9月1日重新颁发,同时发出《关于重新颁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这修订后的8条规范,沿用至今。
二、新形势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师德规范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改革开发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形势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就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提出四条意见:
1、充分认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
2、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意义
3、全面正确理解《规范》的内容
4、贯彻《规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重新颁发的《规范》共8条:
1、依法执教: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
2、爱岗敬业:调整教师与教师职业之间的关系
3、热爱学生:调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4、严谨治学:处理教师与教学业务之间的关系
5、团结协作:调节教师与教师及学校领导之间的关系
6、尊重家长:处理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
7、廉洁从教:调整教师与物质享受诱惑之间的关系
8、为人师表:表现教师修养和行为对学生的正确导向作用
这8条规范体现了对中小学教师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的要求。
其核心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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