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行为准则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行为准则是教育部颁布的一份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标准,旨在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和行为规范,促进全社会尊重、信任和支持教师职业。本文将从十项要求和十项不准行为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十项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
热爱教育事业是每位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作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必须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始终坚守初心,以身作则,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2. 崇尚科学精神
崇尚科学精神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要遵循科学方法,注重证据、数据和实验结果,避免主观臆断和片面性。同时也要积极推广科学知识,让学生了解科技发展对人类社会产生的深远影响。
3. 严谨治学
严谨治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究系统性、逻辑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要坚持严格的学术规范,遵循学术道德准则,杜绝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
4. 尊重学生
尊重学生是指教师应该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要注重个性化教育,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让他们在自由、平等、开放的环境中得到全面发展。
5. 照顾全体
照顾全体是指教师要注重班级管理,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情感和心理变化。同时也要注意协调家校关系,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6. 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是指教师应该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地对待事物,在教育过程中不得以欺骗、谎言
等不道德手段误导或欺骗学生。同时也要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管理规定,不得违背诺言、承诺和合同。
7. 勤勉尽责
勤勉尽责是指教师应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也要注重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心态。
8. 互相尊重
互相尊重是指教师应该尊重同事、学生、家长等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避免人身攻击、谩骂等不当言行。同时也要注重团队协作,积极与同事合作共进,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9. 热爱生活
热爱生活是指教师应该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乐观的人生观。在工作之余也要注重个人兴趣爱好的培养和发展,保持身心健康。
10. 不断创新
师德规范不断创新是指教师要紧跟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和教育理念,在实践中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推动教育改革和创新。
二、十项不准行为
1. 不得以教育工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教育工作是一项高尚的职业,不应该被用来谋取个人私利。教师应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避免利用职权和资源谋取不当利益。
2. 不得违反学科规律和教学计划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遵循学科规律和教学计划,按照课程标准和要求进行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改变或者跳过课程内容,也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课时。
3. 不得强制学生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也不得向学生推销商业产品或者服务。同时也要杜绝与商家勾结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
4. 不得侵犯学生人身权益
教师应该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和权利,严禁体罚、辱骂、侮辱等任何形式的侵犯行为。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杜绝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的行为。
5. 不得参与非法活动
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同时也要杜绝参与、传销等行为。
6. 不得违反学校管理规定
教师应该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工作。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也不得利用职权和资源谋取私利。
7. 不得从事副业经营
教师应该专心从事教育工作,不得从事与教育工作无关的副业经营。同时也要杜绝利用职权和资源谋取个人经济利益的行为。
8. 不得侵犯知识产权
教师应该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杜绝抄袭、剽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9. 不得涉足政治活动
教育工作者应该保持中立性,不涉足任何形式的政治活动。同时也要杜绝利用职权和资源干预政治、影响选举的行为。
10.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教师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同时也要积极维护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教育工作者的形象和声誉。
结语:
师德师风十要十不准行为准则是教育部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促进全社会尊重、信任和支持教师职业。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该深入学习、认真遵守这份准则,
坚持以身作则、注重自我约束,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