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分标准 被考核人: 所在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依法从教 (15分) |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 5 |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 5 | ||
3、自觉学习和宣传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 | 5 | ||
2 | 爱岗敬业(12分) | 4.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勤思敬业,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 4 |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自觉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 4 | ||
6.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 4 | ||
3 | 关爱学生(15分) | 7、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 5 |
8、尊重学生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 5 | ||
9、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 5 | ||
4 | 严谨治学(20分) | 10、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职责,积极推动五项管理措施落地。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4 |
11、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对特别学生能采取针对性的教育手段。 | 4 | ||
12、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运用现代教育理念,创设有利于学生成长的良好教育环境。 | 4 | ||
13、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参与各种学科知识竞赛。 | 4 | ||
14、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实行日常学习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积极探索评价改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充分挖据学生的特长和闪光点。 | 4 | ||
5 | 师德规范 为人师表(16分) | 15、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 | 4 |
16、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 4 | ||
17、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领导和同事。 | 4 | ||
18、理解尊重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经常采取适当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 4 | ||
6 | 廉洁从教 (7分) | 19、作风正派,康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主动支持“双减”工作。 | 7 |
7 | 终生学习(15分) | 20、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自觉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 | 5 |
21、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提升自己专业能力。 | 5 | ||
2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笔记齐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5 | ||
8 | 表彰奖励 | 23.教师荣获道德模范等社会公德方面的荣誉称号;被评为各级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在师德科研,师德征文、案例、演讲等方面获得奖励表彰可根据级别加分: (一)经教育行政部门推荐荣获各级道德模范等社会公德方面的荣誉称号: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县级10分,县(区)级8分,乡(镇、办)级5分。 (二)荣获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文明教师等方面的荣誉称号: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县级10分,县(区)级8分,乡(镇、办)级5分,校级3分。 (三)在师德建设研究,师德征文、案例、师德演讲等方面获得奖励表彰:国家级8分,省级6分,县级4分,县(区)级3分,乡(镇、办)级2分,校级1分。 (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行为且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反映强烈的,在当年度考核中一次性加5-8分。 (五)其他能突出表现教师形象的行为,在当年度考核中一次性加1-3分。 24.加分以当年度所获奖励表彰最高得分计分,不同级别奖励表彰不累计计分,相同级别奖励表彰取最高分计分。 | |
中小学校(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汇总表
所在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教师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任教年级、科目 | 参加工作时间 | 考核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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