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十规范、十禁忌、十不可行”
一、师德师风十规范
1. 规范教师言行,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言行举止要合乎道德伦理和教师职业规范。
2. 尊重学生,教师要对学生尊重有礼,展示师长风范,不歧视和侮辱学生。
3. 传承正统文化,教师要积极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培养学生爱国心、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4. 倡导科学进步,教师要引导学生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关注科技发展,培养学生对科学的热爱和求知欲。
5. 诚实守信,教师要言行一致,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不撒谎不欺骗学生,做到信守承诺。
二、师德师风十禁忌
1.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要明辨是非,不为个人私利而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2. 不得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侵犯和虐待,教师要保护学生的权益和隐私,杜绝体罚、辱骂或性骚扰等行为。
3. 不得参与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传播,教师要客观真实地传递知识,不散布错误信息和虚假观点。
师德规范4. 不得涉及违法犯罪活动,教师要意识到自己的法律责任,不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5. 不得违反教学纪律和工作规定,教师要遵循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不擅自更改教学计划和评分标准。
三、师德师风十不可行
1. 不得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教师要保持师生之间的专业关系,不与学生发生非法性关系。
2.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贪污行为,教师要遵守廉洁从教原则,不以任何方式牟取非法私利。
3. 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教师要保护学生的隐私,不将学生个人资料外泄给他人。
4. 不得歧视、侮辱或攻击学生,教师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学生,不因个人偏见或随意评价学生。
5. 不得利用职权打压学生发展,教师要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为学生提供公平的研究机会和发展环境。
以上是师德师风“十规范、十禁忌、十不可行”的要求,教师应当切实履行教育使命,以身作则,为学生成长发挥良好的榜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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