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当前我们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不仅需要教师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更需要教师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高尚的师德,并在与时俱进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提高师德水平。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对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如此重要的作用。特制定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1、全员培训,定期每月举行师德集中教育学习。
2、积极参加集体辅导(听报告、看录像)不得迟到、旷工、早退。
3、按《实施方案》规定学习内容,认真搞好自学、记好笔记、写好心得。
4、学校每月向教育局上交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汇报。
师德规范5、要做到学以至用,把学到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已的观念意识,表现为自己的行为品质,学期结束要进行一次评教活动(学生评、教师互评),评出师德标兵,予以表彰奖励,并在校园内张榜公布。
6、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即不能评为先进。
7、结合学习,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年应有1至2篇教研文章公开发表或获奖,或发表有关师德方面及德育方面论文。
8、所教学生表现突出,在校内外常做好人好事。
9、师德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① 集中学习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
④《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⑤ 其它有关学习材料,并做到学习与讨论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落实整改相结合。
师德师风承诺制度
为使全体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提高,教育书人、为人师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全体教师的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学习先进、勇争一流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使全体教师的工作作风得到转变,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进一步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努力学习和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不参加组织和迷信活动。
二、树立和维护良好教师形象,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在中午饮酒,不穿奇装异服,不说脏话、粗话。
三、热爱全体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将学生停课。
四、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从事营业性家教,不收受学生及其家长的钱物和谢师宴请,不托学生家长为自己和他人办私事。
五、遵规守纪,严于律己,不得私自向学生收费,不向学生推销报刊、教辅材料及其它用品。
六、严谨治学,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努力教育规律,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剽窃他人教科研成果和。
七、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坚决杜绝有偿补课,不私自删减课程,更改课时。
八、尊重学生家长,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思想和方法,不怠慢、训斥和指责学生家长。
师德师风巡查制度
为贯彻教育局会议精神,为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真正实施素质教育,我校制定了教师师德师风巡查制度。
巡查的内容有:
1、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歧视、讽刺、挖苦差生,耐心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对学生言传身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3、不能随便剥夺学生的上课权利,如随意把学生赶出课堂;不能对学生进行语言和身体伤害。
每天排好值日人员,对老师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要及时纪录下来,并及时作出处理,勒令其改正。师德师风巡查制度的建立,真正实现以生为本,从而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师德师风监督制度
加强师德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做到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教师学习笔记学校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
2、建立家长委员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学校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家长联系卡,让广大教师自觉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改进和调整教师的行业形象。
3、师德师风是教师的形象,让学生进行评价是为人师表的具体体现,学校每学年在学生中至少组织两次师德师风调查或“我心目中的教师”评选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的针对性。
4、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师德建设监督工作,每学期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一、师德考核对象:学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二、师德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家长、教师组成三个层面的师德考评组织具体负责师德考评工作。
三、师德主要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八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师德考核采取自述、考评表、访谈相结合的办法,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
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实绩作出考核结论。
五、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七、考核结果公示期为五天。
八、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师德师风表彰奖励制度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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