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制度
教师师德师风制度范本(通用5篇)
教师师德师风制度1
一、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和载体。各学校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 领导责任;分管师德师风建设的的副校长(或书记)为主管 领导,负主要责任。对因教育管理不力造成重大师德问题的,对单位、有关 领导和责任人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建设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会议制度
学校班子每学期至少要召开2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 总结师德师风
工作;学校每年要召开一次全校教职员工参加的师德师风建设大会,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
三、学习培训制度
各校每月至少要组织1次教师全员参加的师德师风培训。教师要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今后,凡教师培训都必须讲师德、必须讲教师礼仪。要把师德师风学习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学习培训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四、谈心制度
学校 领导要经常教职员工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 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和校园文化。
五、档案制度
学校要为每一位教职工建立师德师风档案,专门记载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情况。其内容为:
教师的 个人简历、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师德师风承诺书或责任状、师德师风学习体会和演讲材料、个人 总结、奖惩情况等。师德师风档案不仅要如实记载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取得的成绩,而且要如实记载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少记漏记,确保记载内容的真实、全面。
六、民主评议制度
要面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构建完善的评议 网络,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并采取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每年九月为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活动月。要结合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开门纳谏、进行反思、 总结提高。
师德规范 七、情况报告制度
要对照师德规范要求,教师每学年写出师德师风自查报告,由学校组织 鉴定 评价,并记入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同时,对本地区、本单位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考核制度
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采取 领导考核与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 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期末,要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互查,每位教师在自查中都应如实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接受众评议。考核结果要公示、备案、存档,并把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九、诫勉谈话制度
发现教职工在政治 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师德师风等方面有不好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时,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实施跟踪观察,以观后效。校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具有任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十、奖惩制度
各校要结合实际,完善奖惩机制。对师德高尚、事迹突出的教师,要大力表彰和宣传他们
的先进事迹;对有失德失范言行的教师,要及时诫勉、警示和处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者,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在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聘任和晋升、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教师师德师风制度2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教师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组长由陈智校长担任,学校全体行政人员及各教研组长构成小组成员。
二、考核细则
1、劳动纪律
①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各种教师会议等学校具体要求到会的场合。每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事假或不守会议制度每次扣0.2分。
②每旷课一节扣1分,每旷工一天扣3分。
③未经许可,擅自调课,每调课一节次扣主动调课者1分,扣被动调课者0.5分。
④每年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越过30天(法定假日除外),事假、病假每越过一天扣0.5分。
⑤自觉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以到达大操坪为准),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⑥上班时间在教室内抽烟或在办公室进行文娱活动的,每次扣1分。
2、政治理论学习
①凡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培训或学习,每次都必须有笔记,每缺少一扣1分。
②凡学校要求上交的政治理论学习心得或论文,每缺交一次扣1分。
3、思想道德素质
①凡体罚学生(动手动脚打学生),驱赶学生出教室,拒绝学生进教室等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②歧视排挤后进生,从而造成其逃学退学等不良现象的每次扣5分。
③道德败坏,男女作风、猥亵玩弄异性学生的每次扣10分。
④利用打牌打麻将,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等活动的每次扣5分。
⑤未经学校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在校外办班或兼职的,每次扣5分。
⑥教职工个人乱收费,乱替学生订学习和生活用品的,每次扣5分。
三、补充规定
①本考订制度总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均不封顶。
②凡考核结果在60分以下者,该教师的年度考核则视为不合格。
③凡考核结果得出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岗,也不能参与其他评优评先。
④本制度解释权为学校行政。
教师师德师风制度3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级、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考核内容: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第三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和审定。
第四条、考核实行领导与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第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3、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5、行为失检,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如:
(1)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2)以捞取钱财为目的,私自或相互介绍迫使学生接受家教。
(3)侮辱猥亵学生。
(4)违反规定,私定复习资料。
(5)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教师基本要求
1、教师结合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培养。
2、所教班级的学生能遵守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方法和学习习惯,严谨而亲切的教风受到学生的称赞。
3、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班主任、家长的.评价好。
4、关心爱护后进生,重点帮教的学生进步明显,效果好,并有记载。
5、随时随地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放映情况,协助处理。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习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在评优、晋升时优先。
3、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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