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第: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 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 业人员。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 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 均依 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二条: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 综
合因素为依据,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四条: 新进员工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 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一寸照片 4 张;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五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 1-3 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 经
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 面
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 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 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人事制度 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或经理审核, 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结果导向,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 营造学习型企业, 公司 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 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 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第二条: 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 要从公司 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 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 行培训, 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 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 和人才战略, 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 使公司在市
场竞争 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第三条: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 主
管部门负责。
(二) 在职培训: 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 定期对员工进行培 训; 在工作过程当中, 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 不断提高员工的工 作技能和综合能力; 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 学习本职技能, 不 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三) 专业培训: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 机构的专业培训,
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 或邀请专 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具体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凡被公司安 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 准时、 认真地参加培训, 不得无故 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条: 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人力 资源部备案; 被指派到外面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 应该对在培训过程 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 资料等相关信息交由人力资源部保管; 未经 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共同的努力, 全体员工要不断学
习,万众一心、塑造卓越 共同成就未来;在工作过程当中应该遵循
如下守则:
(一)热爱公司,热爱工作,热爱生活;
(二)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要有大局观念和战略思维,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
(四)要深入学习、充分了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理念》和管理
制
度;
(五)结果导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出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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