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健全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国家、行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大连销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考核范围
  建设工程监理现场考核范围为大连销售所有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现场。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监理组织机构;
2、监理人员资质;
3施工现场监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监理情况;
4工程监理过程及资料情况;
5相关单位评价。
  第三条 监理单位的职责
1、提供的《监理规划》符合实际工程需要,避免一些大话套话,能真正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工作;
2、提供的《监理细则》内容既要符合规施工规范、设计文件、工程实际要求,也要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3、监理人员应当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4、有着科学、公正的监理手段,熟练运用各种监理技巧,为项目业主抓好质量、安全、投资等重要关口。
5、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进行监理。
第四条  检查考核
  根据工程的进度和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施工监理的现场进行考核。
  (一)履约情况
  1、监理单位必须按照项目大小配备监理人员数量,按监理规划执行监理人员进退现场,如有人员变更,应当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
2、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及招标文件配备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办公生活设备及交通通讯工具,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管理程序
  1、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好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并及时上报审批。
2、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报验资料要认真审核,及时审批。
3、及时完善工程资料,对重大变更,应督促建设单位报市审图部门审批。
4、要求工地例会必须两周(旬)一次。
5、严格审核工程分包单位。
6、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更换的情况,要及时审批及时上报。
7、实行总监周报制度:项目总监每周定期将工程监理情况书面或电话上报建设单位,并对可能出现危险较大的、极其重要的事项作预报。
  (三)质量监理
  1、监理人员必须熟知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规范、图纸和指令性的文件。
  2、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监理,原材料验收、工程抽检监理人员必须现场亲自检测,认真做好平行检验,保证抽检频率和抽检质量符合要求,必须建立见证检验台帐,不合格报告要及时上报、处理。
  3、正常施工期间,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时监理必须全过程旁站。
  4、监理资料必须符合辽宁省建设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样式。
5、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并及时整理归档,要求字迹清楚、工整、齐全,签字及时、不准代签、漏签。
  6、监理人员每天填写监理日记,内容必须能够反映工程施工实际概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所反映的内容都能够闭合且字迹清晰,书写整齐。
  7、现场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间为8小时,但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等必须旁站监理的,任何时
间监理人员必须旁站。
(四)安全监理
  1、工程开工前,监理要认真审查工程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
  2、审核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中认真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警示牌、标识牌。
4、大棚吊装、清罐、加气站检维修、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必须审核专项的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防护设施。
(五)具体的处罚与奖励细则
凡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扣除监理费用1000元。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扣1000元。
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高处作业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
4、在规定禁烟禁火的场所内吸烟;
5、在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
6、酒后上岗作业;
7、无危险作业票从事危险作业;
8、无特种作业上岗证从事特种作业;
9、未进行开工前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
10、电源线直接钩挂在闸刀开关上取电;
11、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12、现场临时用电的接线、操作、设备配置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要求;
13、吊装作业专项作业计划书,或有作业计划书,但未经过审批;
监理细则14、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除作业无拆除方案,或有方案,但未经过审批;
15、高处作业施工作业脚手架无护栏。
16、乙炔瓶倒放、乙炔瓶立放但无固定防护措施、氧气瓶和乙炔瓶存放间距小于5m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与火源距离小于10米安全要求;
17、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电器或电气设备布线不符合防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