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一、一般规定
1监理规划应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监理规划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实施细则应按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应有详细的控制要点、具体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应在专业工程施工之前完成。
4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专业工程施工前完成施工方案报审。二、监理规划
1监理规划编制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相关标准、验收规范。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含施工图评审意见)。4)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单位合同文件。
5)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文件及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理事情的规模、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办理的监理事情。
10)合同与信息办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13)本工程的重点、特点、难点阐发及监理对策。
监理细则
14)拟体例的本工程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