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土建监理细则 (1)
2.设备安装部分监理细则 (6)
3.工艺管道安装工程监理要求细则 (7)
4.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监理细则 (9)
5.保温工程监理要求细则 (11)
6.电气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12)
监理细则
土建监理细则:
施工前准备阶段
1.1 熟悉施工图、领会各项法规、职责、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要求,配
备常用检测工具;
1.2 协助业主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
度计划;
1.3 督促设计与施工单位做建(构)筑物测定位,沉降观测点;
1.4 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图纸,技术核定、质量、安全交底会议;
1.5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三级自检制度,以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不留隐
患;
2  施工阶段(建筑工程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过程监控、跟踪监控)
以下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要求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技术复核签证及记录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复检。
2.1  土方检验分为干土质量密度试验、标准贯入仪检验、静力触探或轻便触探等检验;
2.2  打桩。应有打桩前的轴线定位、样桩复核、试桩记录、现场现浇预制桩应有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混
凝土试块报告(包括水泥、钢筋邦扎、焊接等材料出厂质保书及复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2.3  地基验槽。基础开挖后应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进行基础验槽,核实地质勘察报告,土质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4  砖基础。砖的出厂质保书及复验报告(标准砖)、砂浆的配合比及
使用材料出厂质保书、复验报告等,应有与设计规定的品种、标号一致,砌砖时,灰缝饱满及粘合率;
2.5  防水卷材应有出厂合格证,检查与设计图上有无两样及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2.6  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砼的模板要求。模板及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施工时模板与模板接缝处应严密,模板表面应干净,拆模时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和有关施工规范规定,拆模时,必须请监理人员在场,对所有砼缺陷,应经监理人员认可后进行修补,对蜂窝、孔洞严重露筋部分,施工单位应作出整改措施及补救方案,经监理认可后,才能进行修补;修补后必须报复验;
2.7  钢筋骨架制作。着重检查钢筋规格、尺寸与数量,钢筋搭接与锚固长度,保护层的厚度,钢筋间距,箍筋间距,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整个钢筋骨架的刚度,若有对焊、搭接焊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焊接试验报告,其结果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监理人员对钢筋原材料及焊接的钢筋应进
行抽检,未经认可不得使用;
2.8  混凝土浇筑。在浇筑前,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原材料报告、配合比、试配单、抽检报告等),前道工序是否验收合格(测量定位、模板、清模、钢筋绑扎等),施工方案是否完善(工艺流程的讨论),组织工作是否落实,(设备的配备是否齐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在一切准备工作均已完成,在总监理师签发混凝土浇灌令后方准许施工单位开始浇筑混凝土。对结构重要部分,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拆模时见以上2.6拆模要求,在常温下至少喷水养护三昼夜或采取其它养护措施(盖);
2.9  当出现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请设计单位进行复算,如仍达不到要求,则作事故处理,进行返工,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2.10 砖墙砌筑要求与以上2.4要求一样;
2.11 装饰工程。检查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和密实度,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对各种装饰性楼内地面及吊顶材料其质量除符合设计要求外也要符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实施指南;
2.12 门窗工程检查。门窗的材质,其防腐、防虫、防火等须符合设计要求与施工规范规定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实施指南;
2.13 抹灰工程。检查各种抹灰之间或与基体之间的粘结性、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并符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实施指南规定要求;
2.14 屋面坡和防水层工程。检查平层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其配合比,必须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规定。平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检查防水层涂料出厂合格证,配合比及试验报告,并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检查防水层施工质量,防火层须平整,无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缺陷。
3  结束阶段
参加工程竣工初验及终验,提出质量检验报告及工程质量评级意见,向委托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4  钢结构工程要求
4.1 材料要求
4.1.1  钢结构所用材料应具有合格证和质保书;
4.1.2  钢材的化学成份及机械性能,应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4.1.3  焊接所用的焊条、焊剂、焊丝和施焊用的保护气体必须有出厂合
格证或质量复试报告;
4.2    钢结构制作
4.2.1  钢材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
监理细则定;
4.2.2  钢材切割面必须无裂纹、夹层和大于1MM的缺棱;
4.2.3  梯子、栏杆制作后必须作强度检验,其结果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
准的规定;
4.2.4  组装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和
油污必须清除干净;
4.3  钢结构安装
4.3.1 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由于运输、堆放和吊装造
成的构件变形必须纠正;
4.3.2 垫板规格、位置正确,与柱底面和基础接触紧贴平稳,点焊牢固,
坐桨垫铁的砂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4.3.3 栏杆安装后必须做强度检验,其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固定式防
护栏杆】(GB4053.3-83)的规定;
4.3.4 钢柱等主要构件应有中心及标高标记;
4.3.5 顶紧面紧贴不少于70%,且边缘最大间隙不超过0.8mm;
4.3.6 高强螺栓的型式、规格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高强螺栓必须经试验确定扭矩系数或复验螺栓预拉力。当结果符合钢结构用高强螺栓专门规定时方准使用;
4.3.7 构件的高强螺栓连接面的摩擦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严禁有
氧化铁皮、毛刺、焊疤、油漆和油污等;
4.3.8 高强螺栓必须分二次拧紧,初拧、终拧质量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和钢
结构用高强螺栓的规定;
4.4  钢结构油漆
4.4.1 油漆、稀释剂和固化剂等的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