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之间联系
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有很多相似点,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三者定义的区别不是很明显,它们之间有十分紧密的联系,甚至有明显重叠。但它们的地位却有很大不同,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按先后顺序,前者是后者的依据。监理细则可以与监理规划一同编写,作为监理规划的组成部分。
监理大纲即是平常所说的监理方案,是监理单位为承揽监理业务而编写的方案性文件。它主要是要让业主认可监理单位的监理方式、方法;另外它也是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编写的直接和有力的依据。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定监理委托合同后,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和监理大纲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开展工作的技术及组织文件。从时间上看,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大纲之后编制的;从内容上讲,虽然监理大纲与监理规划都是围绕项目监理组织开展的监理工作来编写的,但监理规划的内容要比监理大纲详细、
全面。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编制者不同,监理规划的编制主持人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而监理大纲则由监理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编制,但主持编写的人员也可能是未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细则是在监理规划基础上,由项目监理组织各有关专业人员,根据监理规划要求,在项目总监的主持下,针对所分担的具体监理任务和工作,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掌握的工程内容所编制的、用于具体指导监理各专业部门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文件。监理细则在编写时间上总是滞后于监理规划;从内容范围上讲,监理细则具有局部性,只是围绕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来编写。监理细则与监理规划的编制者不同,监理细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而监理规划则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
一般来说,项目监理在开始监理活动后都应编制由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组成的系列性文件。但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对于简单的监理活动往往只需编写监理细则,有些项目也可以制定较详细的监理规划,而不再编写监理细则。
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
(2)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文件。
(3)施工现场地形地貌测量图。
(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报告、气象资料等。
(5)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6)国家、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管理程序等。
(7)由承包单位报送的已经批准的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
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原则
(1)针对工程项目施工中某一专业的重要的、关键性的部位,或针对至关重要的施工步骤,将监理人员应采取的措施编写成监理实施细则。
(2)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或特殊结构的工程项目,因对其施工工艺或某些部位的施工质量或施工安全经验不足,成功的期望值不易确定时,可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对于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一般常规施工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商定。监理单位也可采取编制通用的监理实施细则标准文本汇编的办法。
(4)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后,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所属监理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关系重大的还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5)监理实施细则属于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文件,一般可不报送建设单位,也不发给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四、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
(1)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的总要求分阶段编写,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编制完成,用以指导该相应的专业工程(或专门的分项工程、工序)监理工作的具体操作,确定监理工作应达到的标准。
(2)监理实施细则是专门针对工程施工中一个具体的专业技术问题编写的,如建筑与结构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
(3)在编写监理实施细则之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文件,查阅有关工程监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文件,方能编写出有针对性、有指导意义的监理实施细则。
(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监理实施细则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五、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本专业的工程概况及特点
说明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本专业的工程概况、特点、难点、重点分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工序)及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理由。
2.监理工作的流程
该专业工程施工作业的流程,也是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说明监理工作控制的重要部位或重要步骤,及希望达到的控制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监理细则
说明对该专业工程进行监理的方法和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