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制度内容:
4.1“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除必须严格执行《鸿翔一心堂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外,还需遵守以下规定。
4.2术语:
4.2.1冷藏药品:指的是储存条件为“冷藏”、“冷处”或温度范围2~8℃的药品。除了上述规定,“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规定标示15℃以下储存的药品,也纳入冷藏品种管理。
4.2.2冷藏药品的进货、陈列、销售、调剂等过程的储运均采取冷链管理,利用冷藏车、保温箱、保温包、冰排、无线温湿度记录仪等设施设备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存放温度都控制在2~8℃的范围。
4.2.3“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经营中常见的冷藏药品有胰岛素类、血液制品类(如人血白蛋白)、口服生物制剂(如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双歧杆菌四联活菌片、双歧杆菌活菌胶囊等)、单克隆抗体(如益赛普)、干扰素、部分抗生素等。
4.2.4冷藏药品的特点是多为生物制剂、注射剂,质量稳定性易受温度影响、货值金额高。
4.3冷藏药品经营规定
4.3.1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有冷藏药品的经营范围(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及冷藏设备(如冷藏柜),报质量管理部审批备案后方可经营冷藏药品。
4.3.2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员工应接受冷藏药品管理的培训。
4.3.3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配备的冷藏柜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内部清洁,不得放置私人物品。
4.4冷藏药品收货、验收的管理
4.4.1冷藏药品须到货即收。
4.4.1.1 冷藏药品到货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收货人员先检查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冷藏药品运输要求,运输冷藏药品的工具必须是冷藏车或保温箱。未按规定使用冷冷藏车或保温箱运输的,应该拒收。运输工具符合要求后,查验是否具有在途温度记录及温度记录是否
在2~8℃范围内。
4.4.1.2收货人员查验在途温度记录后,手机打开“鸿翔移动应用”,使用收货人员工号及密码登录,提交收货时间和温度。收货时间是开箱取货的时间;收货温度是收货时未开启保温箱或冷藏车车厢门前温度监测模块显示的温度,开箱后温度变化较大,收货时先看温度再开箱。
4.4.1.3网络故障等系统原因不能登录“鸿翔移动应用”做收货确认的,收货人员做好手工记录,内容包括设备编号、交货单号(或装箱单号)、收货时间、收货温度、收货人,待系统正常后再按记录的内容在系统内补做收货确认。系统正常,但是无法完成提交的,做好手工记录后,联系质量管理部处理。
4.4.1.4对于收货时发现温度异常情况,首先将冷藏药品存放于符合冷藏条件的设备中上保存,然后报告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进行调查、评估。质量管理部给出收货建议的,冷藏药品可以正常收货、验收及销售;质量管理部给出拒收建议的,应该拒收,做好登记,实物退回公司物流中心。4.4.2冷藏药品收货后立即验收
4.4.2.1冷藏药品完成收货后立即进行验收,验收必须在阴凉区进行。
4.4.2.2验收人员按《药品收货及验收程序》执行,并查验到运输全程温度记录并确认。
4.4.2.3验收员对来货冷藏药品根据配送单据逐个核对,内容包括药品描述(包括通用名、规格)、批号、效期、数量、生产厂家、外观质量等。
药品销售施等内容。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陈列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4.1“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除必须严格执行《鸿翔一心堂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外,还需遵守以下规定。
4.2术语:
4.2.1药品养护:是指依据药品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陈列过程中的变化规律,用维护药品质量的有关理论、方法和技术,对药品质量进行科学保养的技术工作。
4.2.2养护原则:每月10日前对所陈列的特药进行1次外观质量及有效期检查,重点检查冷藏药品、拆零药品、贵重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
4.2.3六防:是指防火、防潮、防盗、防鼠、防虫、防污染。
4.2.4近效期药品:是指距离药品标注的有效日期小于或等于6个月的药品。
4.3“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按照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陈列。
4.3.1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陈列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温度规定,常温:2~30℃;阴凉、凉暗:不超过20℃;冷处:2~8℃。
4.3.2陈列药品相对湿度为35%~75%之间。
4.3.3陈列药品必须放置于货架或货柜,摆放整齐有序,没有被阳光直射。
4.3.4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有专用标识牌,非药品区域必须有醒目标志。显示区域的一级分类吊牌(如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收银区)要求齐全。
4.3.5二级分类标识牌齐全,且做到货架、前背柜、后背柜等陈列的商品与货架(柜)上的分类标识牌一一对应(纵向)。
4.3.6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口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
4.3.7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且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在处方区集中专柜陈列,并粘贴有专门的标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4.3.8拆零销售的药品在处方区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
4.3.9冷藏药品必须放置在冷藏柜中,并保证存放温度(2~8℃)符合要求。
4.3.10 不合格药品专柜集中存放。
4.3.11 陈列药品的货架、货柜、橱窗及营业场所等保持清洁,每次必须打扫,确认没有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
4.3.12 拆零等包装物料不得随意摆放,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包装区。
4.4养护人员根据“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陈列条件、外部环境、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养护。养护管理按照《“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陈列养护操作程序》执行。
4.4.1养护人员检查陈列条件、防护措施、卫生环境是否符合药品陈列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并记录。
4.4.2养护人员监测“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温、湿度是否符合药品陈列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调控,并记录。每天必须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进行监测或调控,温、湿度超出控制范围时立即采取调控措施使之达到控制范围,并记录调控措施及起止时间。
4.4.3养护人员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陈列药品的处方药柜、冷藏药品柜、非处方药柜、外用药品柜、拆零专柜及其它药品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药品外观包装、效期、质量状况及环境卫生等情况。根据柜组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商品陈列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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